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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审制度改革,我国迎来药审政策红利时代

2024-01-27 09:43:30来源: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分享|扫描到手机

“自2015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序幕拉开已有八年。前半场主要解决审评积压问题,从2019年开始,我们的主要任务已转向鼓励创新、解决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及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上。”清华大学首席研究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原主任孔繁圃谈到。

 

1月26日,第十五届健康中国论坛在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演播厅举行,孔繁圃就“创新药品审评体系释放药审政策红利”进行主旨报告。

 

 

药品审评审批是药品研发上市的“最后一公里”,过去几年,我国药品审评审批提速明显。孔繁圃谈到,近五年数据显示,临床试验批准情况每年以28%的速度增长;创新药获批上市屡创新高,2021年达到47个,是最多的一年;同时,创新药质量不断上升,近五年有12款属于First-in-class药物批准上市;在审评效率上,2022年总体按时限完成率达99.80%。

 

在这背后,是长达数年的努力。“2018年底,我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担任主任后不久,就赶上了两会,当时代表们对于药品审评审批提出许多中肯意见,例如审评尺度不统一、审评效率低、质量不高等长期困扰药审的弊端,我们也收到各种提出建议的来信。”孔繁圃指出。

 

要想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做大手术,从审评全流程上进行改革。“我们把审评流程分为8个环节,针对各环节梳理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做好顶层设计,2019年下半年,开始了分批、分步实施的改革。”孔繁圃表示,几年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中心制定了超过90项内部管理文件,形成了较为完整的长效机制,力求达到规范自由裁量权、增强审评审批公平公正性以及提高审评审批效率和质量的目的,改革经历了新冠病毒疫情的考验,收获了显著成效。

 

清华大学首席研究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原主任孔繁圃就“创新药品审评体系释放药审政策红利”进行主旨报告

 

以新增的改革措施“异议解决程序”为例,对即将不批准的产品,药品审评中心会通知研究者,申请人对综合评估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反馈意见后的15日内通过药审中心网站申请异议解决程序,并提供证据,药审中心将进行复审,必要时,召开专家咨询委员会进行论证,通过这一政策给予申请人救济,解决审评工作的歧异。

 

为了鼓励创新,解决临床急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加快注册上市的程序,包括优先审评审批程序、附条件批准程序、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和特别审批程序,并大力加强标准体系建设。“药物研发,大家最最希望得到的是研发指导,药品审评技术指导原则就是告诉研究者应该遵循什么样的研发路径,”孔繁圃指出,近三年,已起草发布超过200个指导原则,超过过去已发布指导原则的总和,总数达到了422个。

 

2022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受WHO的国家疫苗监管体系的评估,在药品注册板块获得满分,这是国际权威机构对中国药品审评体系的高度评价,标志着中国的药品审评走向了世界先进水平。“随着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还要继续努力解决临床未被满足的需求,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推动国内药品创新提供实践指导。”孔繁圃表示。

 

责编:李欣

校对:李益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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