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时报检索 >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 > 正文

上海11月18日试行部分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2024-11-07 15:45:00来源: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分享|扫描到手机
阅读提要:11月6日,据上海市医疗保障局消息,《关于本市试行部分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发布。根据《通知》,试行“鼻内镜下鼻窦支架植入术”等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试行期自2024年11月18日起至2026年11月17日止。

11月6日,据上海市医疗保障局消息,《关于本市试行部分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发布。根据《通知》,试行“鼻内镜下鼻窦支架植入术”等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试行期自2024年11月18日起至2026年11月17日止。

《通知》要求,新项目实行医疗机构自主定价,需要开展新项目的医疗机构,应当按新项目试行期管理的有关规定向市医保局进行价格备案。符合备案条件的,由市医保中心予以公布。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制度和事先告知制度,保障患者知情权和选择权,并按规定做好新项目开展情况的信息统计工作。

(责编:荆雪涛)

网友评论

  • 微信

    因专业而信赖

  • 微博

    微健康,随时随地不随意

  • 手机报

    轻松看健康

×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