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北京食品学会主办的“创造促进安全和健康饮食的食物环境国际研讨会-暨新原料研发与特医食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研讨会”在北京举办,在会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主任李宁介绍,我国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建设情况。
李宁介绍,截至目前,我国已发布食品安全相关国家标准1600余项,覆盖居民消费的主要食品类别和主要食品污染因素,涵盖了300多种食品类别,覆盖从养种植到原料再到餐桌全过程,还兼顾了各类人群的营养和健康需求,有针对婴幼儿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婴幼儿辅助食品标准,针对患病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的标准。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包含通用标准、产品标准、生产经营规范和检验方法,四类标准相互衔接,从不同角度管控食品安全风险。
“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管的就是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具体措施包括制定安全限量标准、生产规范、消费者警示和提示。风险管理的目标不可能消除危害,而是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食品中可能检出各种危害物,不是检出就必须制定限量标准。”李宁介绍,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就是根据食品中的各种危害物(化学性的和生物性的)对健康不良影响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来进行评估。如果经过科学评估发现,食品中自然污染的危害物可能有健康风险,就需要对危害物制定限量标准,但食品人为非法添加零容忍,这是食品安全犯罪。
“食品中危害物对健康风险的大小取决于消费者的摄入量,而摄入量是通过污染水平和食物消费量来计算。”李宁说,由于不同国家食物消费量和膳食结构的模式不同、产业发展现状不一样,加之气候和种植养殖环境因素的影响,食品污染物、危害物可能分布特征也有差异,所以各个国家对食品中同一污染物的风险评估结果可能就有所不同,因此即使同一个危害物的限量标准,不同国家也可能有差异,并非越严越好,食品中污染的危害物限量标准制定需要以科学的风险评估为基础。比如,我国大米的消费量高,则对大米中镉的限量采取了严格管控,我国的标准严于国际标准。在食品添加剂方面,很多在其他国家允许使用的,我国食品添加剂标准也暂未允许使用。
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本质上是科学问题,但更易受消费习惯、产业能力、监管模式等非科学因素影响。
李宁表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还在不断完善过程中,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首先是保护消费者安全健康,但同时也要更能满足大众对健康的需求,适应现代食品工业发展的需要,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责编:荆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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