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国家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有关情况。
上海较早开展了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的探索,初步效果如何?上海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张超在回答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提问时表示,在国家医保局的指导下,上海是较早地开展了“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探索,2019年联合市卫健部门,出台了重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规行为记分相关的管理办法。2021年又联合市药监部门出台了定点零售药店相关人员违规行为积分的管理办法,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一是严格按照规则实施分类处理: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明确了相关人员的具体的违规行为,并按照违规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确定对应的计分标准,当达到不同的累计分值后,分别采取不同的处理的措施。
二是完善流程设计,畅通申诉的渠道:按照计分预先告知、计分复核、计分决定离岗培训、暂停支付资格等环节,规范整个积分管理流程。同时为了有效维护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如果他们对记分处理有异议,可向医保部门提出复核的申请,医保部门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复核,复核以后还要将结果告知相关人员。
三是落实主体的责任,加强内部的管理:压实定点医药机构的主体责任,督促这些机构及时对违规人员开展谈话提醒,组织政策法规和医保知识学习。同时也将积分管理的情况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通报,请他们对定点机构管理考核进行挂钩,形成了外部监管与机构内部自我管理的有效结合。
经过几年的实践探索,初步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效:首先形成新型的管理抓手,有效形成上海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人员违规行为集中管理制度,有利于将医保各项政策制度落实到人,从源头加强管理,督促相关人员发挥好医保基金安全守门人的作用。经统计,2023年上海医保部门对于严重违规的4名医保医师以及2名医保药师实行了暂停医保支付结算的处理,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起到了较强的威慑的效应;
另外,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最后,探索实践了跨部门协同有效联动,医保部门积极与卫生健康部门、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协同监管,对于发生严重违规的相关人员,医保部门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药品监管部门通报移送,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至公安机关,强化了监管的合力,织密了医保基金安全的防护网。
(责编:荆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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