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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脊灰病毒封存监管机构成立,“消灭脊灰接近尾声”

2024-02-22 09:26:33来源:健康时报网|分享|扫描到手机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杨晓露)2月1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等3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成立国家脊灰病毒封存监管机构的通知》。该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统筹推动我国必需脊灰病毒设施的认证工作,包括具体负责监管机构工作规则制定,组织摸排并更新潜在的脊灰设施清单,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审组对脊灰设施进行认证,维持专家团队力量,按职责分工与世界卫生组织保持沟通联络。

“封存病毒是传染病防控的最后一个环节,这也意味着我国消灭脊灰行动已经接近尾声。”武汉大学健康学院教授,原院长、传染病专家于学杰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自2000年起,我国持续保持无脊灰状态。如果任何个人,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泄露脊灰病毒,都会造成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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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国家脊灰病毒封存监管机构后,只有少数研究脊灰病毒的实验室可以通过审批存有病毒,监管机构要对相关机构的设立和运行进行监管。在满足必要的科学研究和防治工作需求的基础上,尽可能减少脊灰病毒使用的范围和频率。这样可以有效地降低生物安全风险,保障相关疫苗的研发和使用,也是更好践行我国对世界消灭脊灰病毒行动的承诺。”于学杰说。

南方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生物安全研究中心主任赵卫介绍,虽然我国持续保持无脊灰状态,但距离完全消灭脊灰病毒仍然面临两方面挑战。“一方面我国周边国家,如巴基斯坦和阿富汉仍有脊灰野病毒流行,因此我国存在境外输入潜在风险;另一方面我国少量实验室仍保存有脊灰病毒,存在实验室泄漏的风险。”

距离彻底消灭脊灰病毒还有多久?赵卫告诉记者,自1988年世界卫生组织发起全球消灭脊灰行动以来,全球范围内脊灰野病毒病例数下降了99.99%以上。但仍有少数国家和地区有脊灰野病毒的持续传播流行,有些国家和地区在被世界卫生组织认定为无脊灰区域之后,又检测出输入性野生脊灰病毒或疫苗衍生脊灰病毒。因此尽管消灭脊灰病毒已经曙光在前,但防治工作不能放松,全球仍需通过持续接种脊灰疫苗保持高水平的人群免疫屏障。

于学杰则认为,我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在完全消灭脊灰病毒时,应该保留该病毒的封存权利以备不时之需。“如果出现了病毒泄露,我们没有病毒,也就无法迅速研制应对的疫苗。所以如果我们拥有脊灰病毒的封存权利,就可以在出现泄露时,及时做出应对策略。”

责编:刘玫妍

主编:张赫

校对:朱晓娜

(责编:荆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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