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时报检索 >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 > 正文

药品网络销售中“无证经营”违法案例频现,需加强监管

2024-01-18 07:30:00来源: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乔芮|分享|扫描到手机

1月15日,国家药监局公布第四批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包括2例无证经营案以及3例销售假药案;其销售渠道涉及微信、微博、快手、小红书、拼多多、快团团商城等多个电商以及社交平台。

1月17日,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查询国家药监局官网发现,目前披露的四批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总计共17起,其中无证经营药品案数量最多,共7起,占比超4成;销售假药案3起,销售禁售药品、销售未取得批准证明文件药品各2起,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未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以及销售医疗机构制剂各1起。

\

7起无证经营药品案中,多为商家在未取得或使用伪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微信、美团、淘宝、小红书等社交以及电商平台出售药物,均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药品网络销售无证经营的现象为何比较多?北京君都上海律师事务所、生命科学与健康医疗法律部主任张文波向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表示,与合法经营药品相比,无证经营不需要通过官方的审批和监管,不需要缴纳相关的税费和合规成本,因此可能会有更高的利润空间,对部分只追求短期利益的商家来说具有吸引力,“而网络平台的匿名性和便捷性给监管带来难度,所以让部分商家有了更多的可乘之机。”

“目前对互联网经营模式的监管还处于摸索阶段,制度建设有待完善。另外违规成本不高,也让部分商家为了经济利益敢去冒险。”中国中药协会合理用药专委会常务副主委康震表示,整个药物监管过程中,对药师参与处方审核和用药指导的行为管理模式不健全,导致对药师进行监管的缺位,也会使售药方有更多逃避责任、违规违法的“空子”可钻。

康震强调,药品销售违规违法行为会给消费者带来很多健康风险,“药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尤其是处方药,不仅需要医生的诊断才能开出处方,同时还需要药师对处方的审核和用药的指导。无证经营代表着售药方的资质存在风险,消费者的购药用药安全无法获得保证。”

“法规没有硬性要求药师必须记录患者用药病情并进行执业信息数据管理,而这部分信息恰恰能反映药师是否真实提供服务,是承担法律责任的佐证。与此同时,很多消费者购药时对‘要求药师提供专业服务’这件事情并没有意识,很多售药方就把药品当作普通产品售卖,甚至敢无证经营。”康震说。

随着网络购药的兴起,我国陆续出台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以及《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加强对网络药品销售的监管。

“为规避‘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售药现象,政府部门应加强对药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尤其是对互联网药品销售的监控和查处,鼓励药品销售行业加强自律,建立行业内部的监督和惩罚机制,排除不合规的经营者。还可以利用区块链等技术手段,追踪药品的来源和流通路径,确保药品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张文波建议。

康震认为,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企业应加强对《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注册证书》的审查,并及时自查自纠规范商家。“此外,药品的销售,尤其是处方药,不应该是销售行为,而是一种医疗行为,简单的药品交易仅仅保留销售数据,而药师的处方调配和指导用药更是一个专业的医疗行为,其处方调配的行为记录档案应该建立成数据库,在此过程中,也有助于减少网络药品经营违规违法情况的出现。”

(责编:荆雪涛)

网友评论

  • 微信

    因专业而信赖

  • 微博

    微健康,随时随地不随意

  • 手机报

    轻松看健康

×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