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国家医保局官网公布了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建议答复表示,国家高度重视老年人的医疗保障工作,在参保缴费和待遇政策设置上均体现对老年人的倾斜和照顾,同时积极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进一步减轻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费用负担。
在加强保障方面,一是基本医保普遍开展普通门诊统筹,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并对老年人个人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和倾斜。
二是指导各地根据医保基金收支情况,把一些老年人多发的病期长、医疗费用高的慢特病及相关特殊治疗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参照住院进行管理和支付。
三是根据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两病”)等疾病高发的特点,聚焦于参加居民医保,且未享受门诊慢特病保障的“两病”患者,指导地方将其在二级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50%以上。截至2022年底,全国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惠及1.4亿“两病”患者。
在建立长期护理保险方面,目前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阶段性成效,切实减轻了失能人员家庭经济和事务负担,促进了养老产业和健康服务业发展,推动了劳动力供给侧改革,社会各方对试点总体评价良好。截至2022年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覆盖49个城市、近1.7亿人,累计有195万人享受待遇。
(责编:荆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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