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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不了解、政策不明确,“低温津贴”落实难

2024-01-03 11:33:12来源: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分享|扫描到手机

随着全国范围内的大幅度降温,“低温津贴”落实再次引发热议。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户外工作者不了解政策、部分地方津贴标准不明确,都是“低温津贴”难落实的原因。

“落实低温津贴不仅仅是一项经济福利问题,更是一项社会责任和人文关怀问题。”1月2日,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管理研究所副研究员王鹏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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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1日,北京市朝阳区街头,环卫工人在清除路面积雪。刘静怡摄

多地曾出台“低温补贴”政策

1月2日,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随机采访北京、山东、辽宁多地的快递员、外卖员及环卫工,均表示不了解相关政策,更没有领取过低温津贴。“没有什么低温津贴,我也不知道有低温津贴。”

据国家标准《低温作业分级》,工作环境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摄氏度的作业环境,属于低温作业环境。在寒冷天气下长期工作,易导致冻伤、呼吸道疾病、心血管疾病等,2015年,我国将“低温”纳入《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今年入冬以来,全国范围内气温下降,北方多地气温降至5摄氏度以下。在采访中,记者获悉,许多户外工作者例如快递员或外卖员一天的户外工作时间达到8~10个小时。“夏天的时候是有高温津贴的,一个月补助180元,共发放三个月,但没有低温津贴。”一位北京的快递员告诉记者。

2004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最低工资规定》中提到了用人单位应给劳动者支付低温津贴,但并未有全国性的详细规章发布。我国多个北方省市曾陆续发布相关政策,明确当地低温补贴标准。

例如,2021年,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哈尔滨市寒冷季节室外劳动保护规定》,明确每年12月至次年2月期间,为室外劳动者每月最低发放200元的低温津贴。

同年,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全省高温和低温津贴标准》,规定用人单位安排与之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从事低温户外作业,且连续作业4小时以上(含4小时)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低温津贴,低温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3个月。

缺乏关注、规定不明,低温津贴落实难

专家表示,低温津贴之所以难以落实,与缺乏强制性和细化的规定有关。王鹏指出,目前,国家层面并没有专门针对低温津贴的强制性规定,这导致各地在执行时缺乏统一的标准和依据。同时,细化的规定也是缺失的,例如哪些行业、哪些工种应享受低温津贴,津贴的标准应该如何确定等,都尚未明确。

“不管是高温津贴还是低温津贴,都是对于特定工作环境的补贴,应该另行发放。”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华卫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邓利强向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表示,相对高温津贴,低温有着地域、保暖环境以及人群适应性等差别,此外,低温环境之中个体往往能够通过穿着等进行保护,导致制定低温作业的禁止性规定时,影响因素较多,而对低温津贴,就更加缺乏关注。

在王鹏看来,落实低温津贴,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一方面,国家应该尽快出台相关法规和政策,明确低温津贴的发放标准、范围、时间等,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应该积极响应,制定细则和监管措施,确保低温津贴能够真正发放。此外,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宣传和教育力度,让户外劳动者了解自己的权益,让企业和用人单位承担起相应责任和义务。

“在寒冷的冬季为户外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保障和关怀是我们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王鹏说。

 

(责编:荆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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