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天津市医保局、卫健委联合下发《关于支持医疗联合体内处方流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支持医联体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处方流动、药品共享和配送机制,为参保患者提供便捷可及的门诊用药服务,共同做好药品供应保障工作,并支持符合条件的参保患者通过互联网复诊续方等方式实名就医购药。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中国中药协会合理用药专委会常务副主委康震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医联体是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合作建立的医疗联合体,主要体现为提高、支持和协作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处方能进行流动,药品可以共享以及建立配送机制就意味着患者在大医院看病的处方可以流转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实现医院外的处方信息和药品共享以及配送服务。
在医保政策方面,该通知指出,医联体内接诊医疗机构为参保患者开具处方后,经履行告知义务并征得参保患者同意,将处方流转至其他定点医疗机构调剂药品的,视为同一次门诊诊疗过程的延续,提供调剂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不得再向参保患者另行收取门诊诊察费,其药品销售价格应当不高于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管理综合平台相应药品的挂网采购价格。
康震表示,实施医联体内处方流动后,患者不用每次都去医院开药,如有需求可以直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药或者在整个医联体网络内进行调配,将药物直接配送到家中,这对老年患者等重点人群来讲,可以减少医院的门诊次数。由于医院门诊费用往往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门诊费用要高,长远来看,可以大大降低开药的门诊就诊率,客观上也会促进整体的医保开支进一步减少,是非常有意义的一个举措。
(责编:荆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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