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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发布托育机构评估标准!要求配备卫生保健人员

2023-11-06 12:11:26来源: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林敬|分享|扫描到手机

收托 50 名及以下婴幼儿的,至少配备 1 名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乳儿班(6-12 个月)活动区的使用面积不低于 15 平方米;

托育机构负责人要有从事儿童保育教育、卫生健康等相关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并且有无犯罪记录证明......

11月2日,国家卫健委发布《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标准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对评价托育机构提出了一系列指标。

首都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院副院长刘昊在研制北京市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以及承担近三年北京市示范性托育机构评选的过程中,曾带团队调研评估了北京200余所托育机构。11月3日,他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托育是刚起步的行业,政策支持体系和行业标准正在逐步建立,此次标准的发布将从托育机构整体建设的层面上,引导托育机构发展,理解高质量发展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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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质量评估标准对托育机构的办托条件、托育队伍、保育照护、卫生保健、养育支持、安全保障、机构管理等评估的内容。

标准要求为婴幼儿提供与生活游戏相适宜的室内外活动场所,乳儿班(6-12 个月)活动区的使用面积不低于 15 平方米,托小班(12-24 个月)和托大班(24-36 个月)活动室的使用面积不低于 35 平方米。同时,标准要求应设有满足婴幼儿生活游戏的生活用房及适当的辅助用房。在日常生活与活动中向婴幼儿渗透安全教育,应确保婴幼儿受教育率达到100%。定期面向婴幼儿家长开展安全教育。

在人员配备方面,要求在收托 50 名及以下婴幼儿的,至少配备 1 名兼职卫生保健人员;要求托育机构负责人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从事儿童保育教育、卫生健康等相关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并且要求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育机构工作。

中国儿童中心副主任、学前教育部部长杨彩霞在北京师范大学第二届托育服务发展论坛做题为《托幼机构质量评估标准研究》的报告中,曾列出构建国家质量评估标准的六大原则:儿童优先,安全健康,情感照护和注重婴幼儿心理需求,体现日常质量标准,根据国际标准因地制宜做出地方特色,权威性和专业性。她认为,质量评估标准应强调,让托育机构立足区域发挥辐射作用,指导周围家庭共同做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工作。

“最新的托育标准在此前试行版本的基础上加强了班级管理的内容,在检查标准方面更加深入到一线了。比如,此前质量评估标准对托育机构硬件关注得多,现在孩子身高、体重等健康情况的纪录也列入了评估范畴。总之,标准更侧重孩子日常生活的一些保障,有助于督促托育机构更加细致地照顾0~3岁孩子的日常生活。”11月3日,多乐小熊托育中心负责人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

该标准适用于对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照护服务的机构(含幼儿园的托班)的评估。对提供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照护服务的托育机构的评估可参照执行。该标准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责编:刘玫妍

校对:朱晓娜

(责编:荆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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