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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捐”卷走千万救命钱,相关监管仍需完善

2023-09-30 11:20:00来源: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分享|扫描到手机
阅读提要:9月27日,据民政部官网消息,针对群众举报和媒体反映的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9958儿童紧急救助项目”及其他有关问题,民政部已派出调查组入驻该基金会开展全面调查。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李爽)9月27日,据民政部官网消息,针对群众举报和媒体反映的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9958儿童紧急救助项目”及其他有关问题,民政部已派出调查组入驻该基金会开展全面调查。

近日,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9958儿童大病紧急救助项目被指有疑似“河北负责人”柯某孝私自接受善款,未能兑现“配捐”返款承诺,卷走千万救命钱。9月13日,中华儿慈会发布声明称,柯某孝并非本机构工作人员,只是曾在“9958项目”河北廊坊地区合作机构有过短暂志愿服务经历,本机构也从未委托柯某孝个人为“9958项目”募款。

配捐是否符合慈善法的规定?

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琳涵表示,配捐通常由公益组织、基金会发起,根据社会公众为某公益项目捐款数额,按照一定比例捐款,吸引公众参与公益活动,并非是一个专业的法律术语,更不属于慈善捐赠的一种模式。

徐琳涵强调,根据慈善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慈善捐赠,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基于慈善目的,自愿、无偿赠与财产的活动,显然受益人自己向项目中转账的行为不属于慈善捐赠。配捐这种模式本身不违法,多个慈善组织均开展过配捐活动,但是近年来却成为一些个人或非法组织的“诈骗”手段。

为何配捐“骗局”屡禁不止?

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晓林表示,“配捐‘骗局’屡禁不止,与患者家庭因陷入经济困境难以获得救助而‘病急乱投医’及相关监管、规制仍有缺失都有一定的关系。此案的核心法律问题是柯某行为的定性问题,即是一般违法行为还是涉嫌诈骗。”

赵晓林强调,本案涉案人员诱导患儿家庭将自己的钱换取捐款,不属于通常意义的“配捐”,不符合慈善法中的慈善捐赠概念。《河南省民政厅关于规范慈善公开募捐行为依法有序参与腾讯“99公益日”活动的提示》明确规定,“禁止采取让受益人捐赠获得配捐等各种违法违规方式进行套捐”。

“受捐赠人应当注意,个人或专项基金会不得独立公开募捐,而且不得设置任何条件,所谓的为了‘配捐’,自己先转款之后返款的行为明显违法,更不可能由个人账户进行收款。”徐琳涵提醒。

(责编:孙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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