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医保局发布《关于2023年9月定点医药机构动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自9月28日起,北京扶正肿瘤医院等6家定点医药机构中止医疗保障服务,中国人民解放军66168部队医院等5家医药机构恢复医疗保障服务。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公共经济学研究室主任王震向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分析,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所签订的医保协议是基于双方自愿的原则,此次北京市的6家医疗机构均为主动申请中止医保协议,中止期内,双方将暂停履行医保协议约定,参保人在上述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无法进行医保报销。
据该通知,北京扶正肿瘤医院、海淀区温泉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海淀区温泉镇白家疃社区卫生服务站、海淀区上地街道树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北京中科西苑医院、北京天天好瑞圣渲大药房有限公司6家定点医药机构因不能继续为参保人员提供服务,申请中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中止协议后,上述定点医药机构将不再承担医疗保障任务,参保人员在上述医药机构发生的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
“药品管理、医疗人员管理、联网结算所需的信息系统等都是医疗机构签订医保协议的前置条件。”王震介绍,根据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疗机构申请纳入医保定点,需要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且第一注册地在该医疗机构的医师;要配备主要负责人负责医保工作,并有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100张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应设内部医保管理部门,安排专职工作人员;此外,也要具有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医保管理制度、财务制度以及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医院信息系统技术和接口标准。
(责编:孙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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