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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珲春口岸增设为药材进口边境口岸

2023-08-21 21:24:12来源: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分享|扫描到手机
阅读提要:8月21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增设吉林省珲春口岸为药材进口边境口岸的公告。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增设吉林省中俄珲春-克拉斯诺公路口岸为药材进口边境口岸。自

8月21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增设吉林省珲春口岸为药材进口边境口岸的公告。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增设吉林省中俄珲春-克拉斯诺公路口岸为药材进口边境口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中药材可经由珲春口岸进口。所进口药材应当符合《进口药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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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珲春口岸对应的口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珲春口岸进口药材登记备案的具体工作。吉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为珲春口岸对应的口岸药品检验机构。

(责编:孙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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