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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组建中药材GAP专家工作组,成员含黄璐琦等

2023-05-05 18:00:00来源: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分享|扫描到手机

5月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组建中药材GAP专家工作组的通知》,决定设立中药材GAP专家工作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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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家组成员由从事中药材种子种苗研究、种植/养殖、采收加工、质量控制及品质评价和行政管理等领域的专业人员组成,要求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业务水平,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二、国家药监局负责专家组成员遴选、增补和更换,制定和调整专家组工作职责、工作要求等。

国家药监局核查中心设立专家组办公室,负责专家组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由国家药监局相关司局,中检院、药典委、核查中心等直属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共同组成。

三、专家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3名。所有成员任期5年,根据工作需要和专家意愿,专家组成员可以增补和调整。第一期专家组成员名单见附件。专家组组长为黄璐琦,常务副组长为魏建和,副组长为郭兰萍、高天兵。

四、专家组遵循科学、依法、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为中药材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和促进中药材规范化发展,推进中药材GAP实施提供技术支持、决策建议,具体职责如下:

(一)为国家药监局研究制定推进中药材GAP实施的技术指南、检查工作程序和检查评定标准等技术指导文件提供支持,必要时直接参与相关文件起草。

(二)为国家药监局研究完善中药材规范化、产业化和适度规模化发展,加强中药材质量安全监管的管理政策提供技术咨询。

(三)按照国家药监局安排,参与中药延伸检查相关的中药材GAP符合性检查、有因检查等监督检查。

(四)按照国家药监局安排,为全国各地推进中药材GAP实施,促进中药材规范化生产提供技术指导。

(五)按照国家药监局安排,为中药材GAP实施及检查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重大争议提供研判意见。

(六)调研收集整理并汇总分析中药材GAP实施、检查,以及中药材规范化生产等相关工作中的问题和风险,并向国家药监局提出解决建议。

(七)其他与中药材规范化生产质量管理相关的技术咨询工作。

五、专家组成员应当按照国家药监局安排参加会议及中药材GAP相关检查等活动;客观公正、严谨负责地提供具体明确的专业意见和建议;主动回避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相关活动;不得以专家组成员名义参与中药材规范化生产、中药材GAP实施等相关商业活动;依法依规承担保密义务。

六、专家组成员在履行成员职责范围内有权独立、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和建议,按照有关规定获得相应劳动报酬,根据个人意愿提出辞任。

七、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可以结合本行政区域中药材发展实际,研究组建本行政区域内的中药材GAP专家组,引导和促进本行政区域内的中药材规范化发展。

 

(责编:荆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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