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消息,中心开展了专项人员培养、培训及能力验证工作,包含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管理师和食品安全总监在内。
食品安全领域专业人才是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道关,也是食品安全的基础保障人员。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并将于2022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规定要求,具有一定规模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配备食品安全员的同时,应当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要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此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规定还要求,企业要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为了落实食品安全专项人员培养、培训及考核要求,市场监管总局邀请了业内众多顶级专家学者打造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管理师及食品安全总监专项人员能力验证及培训课程体系,并开展了全套理论和实操培养培训课程,包含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预防、原辅料管理、生产过程及风险控制管理、致敏物质管理、应急准备和响应、食品安全检验、行政处罚条例及认证认可体系等多方面内容,着力提升食品安全领域从业人员的综合能力。
(运营:荆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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