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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村卫生室人均每年或可多收入2000元

2021-06-24 15:04:16来源:健康时报网|分享|扫描到手机
阅读提要:6月23日,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工作的通知》中提出,为进一步加强对乡村医生的支持力度,村卫生室人均补助标准由8元提高至10元。

(健康时报记者 毛圆圆)6月23日,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工作的通知》中提出,为进一步加强对乡村医生的支持力度,村卫生室人均补助标准由8元提高至10元。

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卫健局副局长徐毓才告诉健康时报记者:“按照每个村落一千人配备一名乡村医生,从8块钱涨到10块钱,每年或可多收入2000块钱。2011年以来,财政部已经连续9年,每年安排91亿元用于补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项目。在项目总补助不增长的前提下,提高村卫生室的补助标准,是对‘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政策的落实。”

涨工资稳收入,国家给村医注入一剂“强心针”

《通知》中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标准,及时将相应资金发放到村卫生室,原则上当年执行完成,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冒领村卫生室补助资金,或者以绩效考核名义截留、扣减村卫生室补助资金。

河南省一名村医告诉健康时报记者,目前,他们的人均补助标准是8块钱,但有时候会因为服务量少、绩效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工资被扣减。而此次《通知》发布后,稳定了他们的收入,给他们打了一针“强心剂”。

《通知》中提到,各地要结合实际细化绩效评价指标,在服务人口数量和财力状况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基本药物覆盖率、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量占比、基本药物使用量等因素,优化项目资金分配。

“以往,有些地方对村医的补助可能会出现‘平均主义’不太公平的现象;也有可能因为村民搬迁等因素,村医服务量减少;或因一些地方对村医的考核方案不具体不精细出现考核随意性太大,导致考核出现较大偏差,现在《通知》明确细分了绩效评价指标,是为了保证村医‘多劳多得’,拿到相对公平的资金收入,提高村医工作的价值感和获得感。”徐毓才分析。

我国有乡村医生超84万人,是农村居民健康的“守护人”

乡村医生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贴近亿万农村居民的健康“守护人”,是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保障农村居民健康的重要力量。国家卫健委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我国共有村卫生室62.2万个,设村卫生室的村占行政村总数的94.0%。村卫生室从业人员达144.1万人,其中乡村医生84.5万人,执业(助理)医师38.1万人,注册护士和卫生员21.4万人。

国家高度重视乡村医生队伍的建设和发展。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国务院先后印发《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3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13号)等政策法规,要求加大投入力度,保障乡村医生收入待遇,妥善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开展订单定向培养,切实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提高乡村医生收入水平,主要有这三个补偿渠道

《实施意见》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乡村医生的待遇保障作出明确要求。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乡村医生补偿渠道主要有3条:

一是通过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获得补偿。随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增长,乡村医生的收入水平也将进一步提高。

二是通过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获得补偿。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乡村医生主要靠收取一般诊疗费的方式获得基本医疗服务补偿。目前,大部分省份出台了一般诊疗费标准,多数为5~10元/人次,其中新农合基金支付80%左右,其余由患者个人承担。

三是财政予以专项补助。《实施意见》明确,要综合考虑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情况,给予定额补助。为保障乡村医生的合理收入,《实施意见》要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动态调整各渠道补助标准,逐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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