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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发文和发布专家共识,推动带量采购药品落地

2022-06-02 19:10:43来源:健康时报网|分享|扫描到手机
阅读提要:连日来,国家第六批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于北京、江苏宿迁、安徽宿州、吉林永吉、河北沧州等地落地实施。为确保带量采购药品落地医院,多地发布相关通知和专家共识。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 记者 孔天骄)连日来,国家第六批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于北京、江苏宿迁、安徽宿州、吉林永吉、河北沧州等地落地实施。为确保带量采购药品落地医院,多地发布相关通知和专家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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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现场。新华社记者 龚雯摄

5月29日,胰岛素集采落地北京。北京市医保局官网发布《关于执行国家组织第六批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中选结果和相关批次药品到期接续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北京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本次集中带量采购,非公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要求积极参加。落地当天,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内分泌科开出了集采后的首张原研基础胰岛素处方。

据吉林省永吉市“永吉发布”,“从5月30日起,国家组织第六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42个品种和人工关节最新政策在我市同时落地实施。按协议采购量测算,预计一年可减轻患者负担10729.68万元,其中:国家组织第六批集采药品平均降价幅度48%,预计一年可减轻患者用药负担8105.22万元;人工关节平均降价幅度82%,预计一年可减轻患者负担2624.46万元。”

为了解决带量采购医院落地执行问题,已有部分省市发布专家共识。3月28日,辽宁省药学会组织省内专家撰写的《辽宁省医疗机构执行药品集中采购政策专家共识》公布,专家共识指出,医疗机构应当设立药品集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药品集采工作。建立健全集采药品临床使用监控机制。一方面加强药品供应链管理,避免中选药品短缺,紧急情况下立即启动短缺药品应急预案,确保临床药品供应;另一方面结合处方/医嘱审核和点评等方法,对未完成任务量的集采药品开展分析评价,找到未完成的原因,精准施策。

5月25日,四川省医院协会关于《四川省医疗机构落实药品集中采购政策药学专家共识》指出,“在确认中选药品的配送企业无法供应药品后,如该药品确为临床诊疗必须且院内无其他药品可替代,则可选择从其他配送企业采购该中选药品,若其他配送企业也无法保证中选药品供应,则按照医疗机构临时采购的相关规定与中选药品通用名称相同、市场供应稳定的非中选药品,直至中选药品供应正常。”

“首先要确保带量采购的中选药品进入医院,因此对医院没有入院集采的药物,我们医院会启动紧急审批程序,经过药事委员会进行遴选替代,走绿色通道。”6月1日,北京世纪坛医院副院长张能维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当然,绝大部分的集采药物,每种都有多家生产商与多种品规,供医院选择使用,各医院也都有已经入院的集采目录药物,因此一般都不需要另开绿色通道。对医疗机构使用中选产品有相应的考核激励机制,就能让更多集采药物交到患者手中。”

据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消息,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已经成功开展6批,中选药品平均降价53%,涵盖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慢性乙肝等慢性病和常见病的主流用药。

张能维向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表示,“进入 2022 年,带量采购进入常态化,集采药物最大的特点就是物美价廉,节约医保基金,减轻患者负担,利国利民,对医生、患者都有利。”

(运营:孙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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