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徐诗瑜)据河北省医保局发布的《关于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保障范围的通知》,6月底前将实现试点药店直接刷卡结算。享受门诊保障待遇的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门诊保障定点药店购药直接刷卡结算,可采用凭处方和无处方两种方式购药。记者查询发现,河北省为国内首个将落地定点药店纳入门诊保障的省份。
“如果全国各省医保部门都像河北一样去推进定点药店纳入门诊保障,会加速改变老百姓就医用药的传统模式和习惯,更趋于理性,且能提高老百姓用药的方便性、可及性。”5月23日,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主任史录文教授在接受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采访时表示。
定点药店加价率不得超过15%,至少配备1名执业药师
河北省医保局的通知中提到,医保目录内其他药品以加价率不超过实际采购价格的15%作为医保支付标准,药品最小零售包装实际采购价格高于500元的,以最高加价额不超过75元作为医保支付标准。设置门诊保障用药管理岗位,至少应配备1名执业药师,且注册地在该定点零售药店,确保营业时间有药师在岗,提供处方审核、调配和合理用药指导等服务。
史录文表示,在十三五国家食品药品安全规划中提及,开办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很多药师仅在药店“挂名”,此次对定点药店执业药师的明确规定有利于执业药师行业的规范发展。
改变老百姓就医用药的传统模式,调整现存用药的结构性问题
2021年4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提供的用药保障服务纳入门诊保障范围,支持外配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结算和配药,充分发挥定点零售药店便民、可及的作用。
在史录文看来,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保障的长期实施会改变目前大量患者进入医院看病、就医、拿药的传统模式。通知中提及了凭处方和无处方两种方式购药,轻症、慢病等患者完全在定点药店凭处方拿药,或通过执业药师的专业推荐获取非处方药物。
“这将使医院成为一个真正解决疑难杂症的专业场所,广大医生群体通过卖药去维持生计、维持医院发展的结构性问题都将得到调整。”史录文介绍,在这样的政策引导和激励下,定点药店将实现财流、物流、信息流的三流闭环。
当然,政策的实施不仅要靠医保部门,还需要三医部门联合进行监管和追踪。史录文表示,当务之急是加强执业药师的素质,承担起合理用药,安全保障用药的职能,实现以患者服务为中心的用药。
(运营:孙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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