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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十年原料药垄断案:24家药企累计被罚超5亿

2021-12-27 22:47:04来源:健康时报网|分享|扫描到手机
阅读提要:健康时报记者梳理近十年原料药反垄断处罚案件发现,包括24家药企因涉嫌垄断行为,累计被处以超过5亿2千万元的罚款。

(健康时报记者 高瑞瑞 赵为德)健康时报记者梳理近十年原料药反垄断处罚案件发现,包括24家药企因涉嫌垄断行为,累计被处以超过5亿2千万元的罚款。

其中,山东康惠医药、潍坊普云惠医药、潍坊太阳神医药三家药企滥用在中国注射用葡萄糖酸钙原料药销售市场的支配地位被处以3.255亿元罚款,是近十年来原料药领域垄断案开出的最高额罚单。

近十年原料药垄断案处罚累计超5亿

“原料药领域常见的垄断行为有很多,比如限定交易,只能与某固定对象交易、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过程中加一ß些‘额外’的附加条件,结果就使得整个原料药市场供需失衡。”一位在某知名药企有过二十多年工作经历的业内人士李先生(化名)告诉健康时报记者。

健康时报记者分析案件发现,近十年来发生的多起原料药垄断案呈现出垄断行为以“拒绝交易”为主、同一垄断行为屡禁不止、垄断后价格数十倍上涨等特点。其中,超过一半都是因为违反《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3项的“拒绝交易”行为,即“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今年年初,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开出了2021年原料药垄断第一张亿元罚单,直指连续多年位列“中国创新力医药企业十强”的先声药业,滥用在中国巴曲酶浓缩液原料药销售市场的支配地位实行“拒绝交易”垄断行为。根据处罚决定,先声药业实施了“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其他客户进行交易”的行为,排除了市场竞争,被处以1.007亿元罚款。

“原料药领域常见的垄断行为有很多,垄断行为产生的高价药品,最终很可能要百姓来背负大部分成本。”业内人士李先生对健康时报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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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原料药垄断案频发?

李先生告诉记者,原料药垄断案频发的背后主要与原料药行业的市场结构相关联。“因为部分原料药生产厂家比较少,原料药生产环节高度集中,并且生产厂家本身不愿意去花费时间和金钱成本销售产品,直接把原料药卖给包销商,而包销商收了厂家的原料药,就可以擅自提高价格卖给药厂,最终在某种程度上就会形成垄断。”

国家发改委公开资料显示,我国的成品药有1500种原料药,其中50种原料药只有1家企业取得审批资格可以生产,44种原料药只有2家企业可以生产,40种原料药只有3家企业可以生产,可见,原料药生产厂家的集中度比较高。

健康时报记者分析近十年部分原料药垄断案发现,被处罚原料药企业均占有较高市场份额(均为三分之二以上),部分案例中原料药企业甚至占有全部市场份额。以2016年苯酚原料药垄断案为例,重庆西南制药二厂是国内唯一的苯酚原料药生产企业,占据该市场份额的100%。

2020年9月,先声药业与DSM Pentapharm签订《合作及供货协议》后,取得了中国境内巴曲酶原料药的全部货源,在中国巴曲酶原料药销售市场的市场份额为100%。另外,部分企业与原料药生产企业签订独家经销协议,通过包销、大量购买等方式要求生产企业不对外销售,从而控制了原料药的销售。

“从执法案例来看,原料药行业的垄断问题,发生在经销商环节的问题特别多,而且类型多样。”清华大学法学院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张晨颖向健康时报记者分析,当经销商把原料药全部买进,然后高价包销之后,市场结构就发生了改变,原来相互交织的交易结构就会变成双伞型的交易结构,最终导致对上的原料药生产企业和对下的药品生产企业形成了独家代理和独家销售的市场状况,在后续交易过程中就会出现多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最终由于市场结构的变化形成了垄断。

张晨颖说,现实中,下游成品制剂生产企业对原料药经营者的依赖性强、缺乏可替代供应商,供需不平衡,更改原料药来源等问题突出,也是造成我国原料药市场高度集中频繁发生垄断的原因。

加强违法企业及相关主要人员法律责任,从源头上规范企业行为

健康时报记者梳理发现,在近十年来的原料药垄断案中,为获取高额利润,多家企业利用原料药生产环节的垄断特性和药价新政赋予的定价自主权,将原料药价格提高几倍甚至几十倍,导致下游制剂企业濒临破产。

医法汇医事法律团队创始人张勇律师告诉健康时报记者,实际上,原料药企业一般都会有一些独家代理权医药销售企业,它的市场定位属于第三方销售企业,在实际销售过程中相关代理企业会有独立的定价权,所以就会操控着原料药的价格。目前包销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一些行为,主要原因是之前关于原料药垄断行为没有统一规则,监管部门不好认定,现在指南做出的明确规定就能做到有规可依,下一步,可以从法律层面上对原料药行业的垄断行为进行规范。

“原料药垄断频发最主要的原因是违法成本太低,实际上,一个包销商通过垄断抬高价格的受益远远大于被罚的钱,可能会继续铤而走险。”业内人士李先生向记者透露。

张勇律师建议,应该要注重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有效的衔接。其中作为监管部门,需要改变罚款了事这种模式,要敢于将一些重大的案件移送司法部门,追究企业领导者的法律责任,增加企业的违法成本,使违法企业不但要付出巨大的经济成本无利可图,同时还要追究相关主要人员刑事责任。

“处罚加大了才能对原料药企业起到比较大的震慑作用,推动整个原料药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张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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