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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起案件回扣金额超过2000万元, 屡禁不止的医药贿赂案

2020-10-27 08:57:15来源:健康时报网|分享|扫描到手机
阅读提要:根据中国文书网公开可查的法院判决文书统计,2016年~2019年间,全国百强制药企业中有超过半数被查实存在直接或间接给予回扣的行为,其中频率最高的企业三年涉案20多起,单起案件回扣金额超过2000万元。

(健康时报记者 李超然 孔天骄)逢年过节就送医生一块金条,以明显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价格卖给医生一套房,或者将现金装在礼品盒里伪装成普通食品送给医生……

这不是社会为奖励医生而发出的奖金,而是最近十多年来,各家药械销售代表们向医生行贿的五花八门的手段。

根据中国文书网公开可查的法院判决文书统计,2016年~2019年间,全国百强制药企业中有超过半数被查实存在直接或间接给予回扣的行为,其中频率最高的企业三年涉案20多起,单起案件回扣金额超过2000万元。

一药剂科工作人员非法收回扣1019万

“手握采购药品的‘大权’,医药销售代表都上门来拜访,礼金礼卡也跟着来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一则视频曝光了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原药剂科工作人员王晓俊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在新药引进、药品采购等方面为药商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回扣1019万余元的受贿案件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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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浦江县纪委监排查医药领域贿赂方面问题线索。洪小岚摄

其中,仅注射用拉氧头孢钠等2种药品就为王晓俊等人带来了高达325万元的“好处费”。

王晓俊在药品采购岗位工作多年,十分熟悉采购操作流程。起初,他主要通过贩卖医生处方用药量统计数据获利,尝到甜头后,又打起了药品销售代理的算盘,与生意人潘某里应外合,由潘某在台前操作,自己则在幕后遥控指挥。

“借拜年为名,连续6年向宜昌市中医医院院长行贿,后被曝光,香雪制药控股子公司湖北天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卷入贿赂案中。”2019年12月28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刘雄受贿一审刑事判决书》披露了此案。

在此案件中,受贿的细节涉及以过生日、国庆、过年为由,赠送对方金条或者“信封”。

在另一起案件中,广东四汇医药某主管人员李成在2004~2017年十几年间,向四会市多位医院院长行贿,累计行贿额达到1016.2万。时任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院长的王某在十二年间总共收到了来自李成的460万现金,这位院长交代,他上任前医院与四汇医药已有药品供应业务来往,但供应量比较少。他上任后,四汇医药的供货量逐年增加,2004~2017年累计销售额约4.58亿元。

王院长还特意吩咐分管药品采购的副院长邱某和药剂科主任伍世全,把其他几家医药公司的业务量减少,并将这部分业务量交给四汇医药供应。此外,因为流动资金不够,医院一般拖迟几个月才与医药公司结算货款,看在钱的面子上,王院长也特意嘱咐财务科长,优先支付李成公司货款,2016年左右,医院直接向银行贷款5000万元,用于偿还李成的货款。

类似的,李成还同时向四会市人民医院院长、四会市人民妇幼保健院院长多次行贿,请求院长们在公司扩大业务量和优先支付货款方面给予关照。

药企行贿方式五花八门

健康时报记者统计发现,这些医药行贿案件多数涉案金额都在数十万元以上,部分案件甚至是百万元、千万元级别,行贿方-药企与受贿方-医院相关负责人之间是“多对多”的关系,多数案件从犯案到查处时间都比较长,少则三五年,多则十几年才被查出来。

“我一般每天早上都会给自己微信中的医生好友发问候短信,节假日会给他们买礼物,公司也会安排给医生寄送一些生活必需品作为礼物。”天津一家药企的医药代表周舟(化名)告诉健康时报记者。

“收受药品及医用耗材回扣,是医药贿赂的常见表现形式。有些是显性的,比如现金转账;还有些是隐性的,比如给予礼品礼金、资助旅游等。”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岑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到。

对于这种行业内“高效”联系的方式,北京市社会组织法律调解中心副理事长张新年介绍,医药企业行贿从单一的名烟名酒、购物卡发展到免费旅游、免费学术考察、包办孩子出国留学等。手段不断变化,实质还是为了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其实医药代表最重要的不是在乎某段时期卖出了多少东西,而是和医院医生建立好关系。”周舟称,她们自然也希望一分钱不花就能让医院用自己的药,然而事实是竞品药企的同行都在争着抢着送礼物,她们也只能跟着送,并且还要保证比对家送得更多、更好,竞相为相关人员输送利益,换取药品销售使用方面的优先权,最终形成恶性循环。

河南省周口市王松(化名)告诉健康时报记者:“我患有鼻炎,一开始用药就几块钱,后来慢慢升高,一瓶药需要几十元,也不知道什么原因。”

“去医院开药就是图药便宜,可是渐渐的,有些药比药店还要贵,医生却含糊地说反正医保可以报,患者肯定也不用花太多钱。”多位患者告诉健康时报记者,有时候他们主动提出想要同品种的另一家厂家的药,因为更便宜,医生则说医院没有进这个厂家的。

律师呼吁行贿、受贿一起罚

“医药贿赂频频出现,根本症结是行业生态出现了扭曲。”岑珏称,一方面,部分医疗系统干部枉顾党纪国法与职业操守,有的甚至在接受调查时以“收受回扣是医疗行业的行规”为理由为自己辩解。

另一方面,尽管受贿和行贿是一根藤上结出的两颗“毒瓜”,但在查处医疗腐败案件时,往往是受贿者接受了法律的制裁,行贿者付出的代价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与行贿带来的巨大利益相比,其低廉的“成本”让不少药企在东窗事发后依旧我行我素,反复行贿、同时向多人行贿的现象时有发生。

国家发改委于2006年印发《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规定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销售药品时可收取的药品加成率为15%。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如今,药品加成已被全面取消。尽管药品零售加成率受到严格限制,但由于分散采购模式存在只招价格不带量、量价脱钩的问题,企业缺乏销量预期,为获取更高收益,往往会主动向院方行贿,将中标价做高。

今年8月,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于2020年底前建立并实施信用评价制度,涉及医药商业贿赂等7种失信行为的医药企业将被纳入失信“黑名单”。

早在文件还未出的时候,无数医药代表便已经听到风声。

“今年全国对医药代表都在严打,医生看到医药代表有如看到瘟神,避之不及,别说塞红包了,我们给一张购物卡医生都不敢拿了。”一位从业多年的医药代表刘鑫(化名)告诉健康时报记者,在他们看来,代表和医生勾结拿几百万的回扣确实是犯罪,但平时给医生几千元的财物是业界的“潜规则”,同行中很常见,“如果不给医生足够的好处,难道要仅凭说好话和送水果来打动医生吗?这就有点难了。”

刘鑫坦言,要让医药代表们跳出“花钱好办事”的思维很难,尤其是在集采的重压之下,如果不想些“办法”,很难拿到市场份额。

张新年律师提出,行贿与受贿本就是成对出现,是一根藤上结出的两个“毒果”。从整个利益链条中来看,药企的行贿相当于源头,处于利益交换链条的顶端。从源头上堵截贿赂,依法严厉打击行贿者、紧盯行贿行为,让行贿“代价惨重”,可以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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