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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实施3周年,一文了解大事记

2021-09-01 11:40:47来源:健康时报网|分享|扫描到手机
阅读提要:2018年8月30日,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明确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阶段性目标及家庭、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学生、政府部门应采取的防控措施,近视防控工作的帷幕正式拉开。3年过去,一起回顾一下,近视防控路上有哪些大事记~

2018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学生近视问题作出重要指示指出,我国学生近视呈现高发、低龄化趋势,严重影响孩子们的身心健康,这是一个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问题,必须高度重视,不能任其发展。

2018年8月30日,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明确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阶段性目标及家庭、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学生、政府部门应采取的防控措施,近视防控工作的帷幕正式拉开。

3年过去,一起回顾一下,近视防控路上有哪些大事记~

2018年

8月2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我国学生近视呈现高发、低龄化趋势,严重影响孩子们的身心健康,这是一个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问题,必须高度重视,不能任其发展。要结合深化教育改革,拿出有效的综合防治方案,并督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抓好落实。全社会都要行动起来,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让他们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此前,在6月6日第23个“全国爱眼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来到北京市史家胡同小学,参加“科学防控近视、关爱孩子眼健康”主题活动,调研考察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提出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参与青少年视力保护的殷切希望。

8月30日,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明确了家庭、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学生、政府相关部门应采取的防控措施,明确8个部门防控近视的职责和任务,印发贯彻落实《实施方案》部门分工方案和教育部司局分工方案。

9月7日,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联合召开贯彻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专题座谈会,教育部原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王贺胜出席座谈会并讲话,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田学军主持座谈会。陈宝生要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抓紧推进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重点任务,给党中央、国务院和广大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10月29日,教育部在湖北武汉举办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组织采访团进行实地采访,总结推广各地在减轻学业负担、强化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改善视觉环境、控制电子产品使用等方面取得的经验与成效,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防控近视的共识和行动。此前,在6月6日第23个“全国爱眼日”到来之际,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在湖北省武汉市开展全国青少年学生视力健康管理暨2018年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集中调研,交流近视防控工作经验,部署近视防控工作重点任务。

11月7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遴选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18年起遴选和建设一批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和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推动地方教育部门、学校和广大师生切实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

12月,教育部等部门组成10个工作组赴各省(区、市)开展近视率核定现场抽查,督促各地按时完成近视率核定,进一步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

2019年

2月20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2018年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遴选结果名单的通知》,命名北京市东城区等84个地区为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天津市北辰区等29个地区为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

2月26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遴选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专家宣讲团成员的通知》,拟组建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专家宣讲团,面向全国持续深入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3月21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公布2018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批准南开大学等4所高校增设眼视光医学专业,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增设眼视光学专业,批准内蒙古医科大学等26所高校增设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

3月25日,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的通知》,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切实加强监管,开展2019年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维护儿童青少年健康权益。

3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切实加强监管的通知》,要求从事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的机构或个人必须严格依法执业、依法经营,不得在开展近视矫正对外宣传中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等表述,不得违反中医药法规定冒用中医药名义或者假借中医药理论、技术欺骗消费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4月3日,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召开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视频会议,进一步强化新时代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教育部原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马晓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扎实贯彻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推动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取得实效。

4月2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举行2018年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结果和近视防控工作发布会,公布我国儿童青少年近视率为53.6%,其中6岁儿童为14.5%,小学生为36%,初中生为71.6%,高中生为81%。

5月31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建立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函》,会同中央宣传部、卫生健康委、体育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中医药局等8部门,建立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领导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研究决定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综合管理等事项。

6月27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家宣讲团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遴选85名专家组成近视防控专家宣讲团,将组织宣讲与赴地方调研督导相结合,进一步完善机制建设,上下联动推进。

7月18日,教育部原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参加“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启动仪式,与国务院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共同启动“健康中国行动”。教育部副部长钟登华代表教育部发出《重视近视防控守护儿童青少年健康》倡议。

7月25日,教育部原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参加全国推进健康中国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并作专题发言,将持续推进近视防控作为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的重要内容。

9月3日前,经国务院授权,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完成签订《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责任书》,明确职责任务,压实主体责任。

9月20日,教育部在北京举办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家宣讲团集体备课,85名宣讲团专家参加备课,研究讨论下一阶段宣讲团工作,修订宣讲团宣讲大纲和课件。

9月27日,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第一次会议召开,联席会议召集人、教育部原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于学军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总结成员单位和各省(区、市)人民政府一年来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进展,审议并原则通过《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

10月16日前,在教育部牵头指导下,各省(区、市)均出台省级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

2019年,教育部设立“新中国70年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专项研究,围绕近视防控等重点任务,加强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设立“中国儿童青少年久坐行为特征及其与近视的关系研究”等40余项课题,深化青少年视力健康研究。

2020年

2月至3月,教育部发布中小学生和家长疫情防控期间居家学习生活建议,印发《关于加强“三个课堂”应用的指导意见》《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以信息化支持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校科学有序实施线上教学,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和设施,指导家长督促儿童青少年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严控在线时长。

5月,教育部牵头完善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邀请科技部、医保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民政部、中科院等6个部门加入,成员单位由9个增至15个。向联席会议机制成员单位征集14个供联席会议机制研究的选题。

5月21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教育系统2020年全国“爱眼日”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级教育部门面向儿童青少年和家长宣传普及眼健康科学知识,增强学校、学生和家长重视眼健康的意识,持续推进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

6月4日,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有关专家提出《常态化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前提下学校文明卫生、绿色健康生活方式倡导》,引导儿童青少年掌握爱眼护眼常识,学会识别不良用眼环境,主动选择有益眼健康的环境。

6月15日,教育部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儿童青少年视力专题调研视频会议,部署在9个省份开展儿童青少年用眼和近视防控调研,科学把握疫情对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的影响。

8月5日,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印发《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试行)》,面向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2019年度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推动各地切实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相关政策要求。

8月31日,教育部召开“积极谋划对策 主动应对疫情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影响”专题视频研讨会,7位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家宣讲团负责人参加视频会议,研究应对疫情对近视防控影响的相关对策。

9月15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明确今后每年将以春季学期的3月和秋季学期的9月作为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部署各地和学校在2020年9—10月开展以“克服疫情不利影响,持续推进近视防控”为主题的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

9月25日,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联席会议召集人、教育部原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总结评估《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印发两年来的进展与成效,研究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近视防控影响,部署下一步工作。

10月14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安排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题研讨班的通知》,决定2020年组织安排九期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题研讨班,研讨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

10月16日,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家宣讲团举行第二次集体备课,总结宣讲团成立一年多来的工作进展与成效,研究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近视防控工作影响,部署下一阶段宣讲工作安排,进一步完善宣讲大纲。

10月20日,教育部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题研讨班(第一期)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顺利开班,100名来自全国各省份地市级教育局负责人进行为期一周的专题学习研讨。12月8日,教育部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题研讨班(第二期)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顺利开班,100多名全国各地中小学校长、部分地区教育部门和卫生保健机构负责人等进行为期一周的专题学习研讨。此后陆续举办了第三至第九期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题研讨班,820余名省、市、县三级教育部门负责人和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校医参加培训。

11月4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遴选工作的通知》,在2019年认定一批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的基础上,继续遴选和建设一批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进一步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加强新时代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

11月9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对儿童青少年视力影响第二次调研的通知》,进一步把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变化情况。

2020年,教育系统“奋进之笔”项目实施以来,教育部指导甘肃、山西、江苏、浙江、天津、北京、上海等7省份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将“实现地方儿童青少年近视率下降目标”作为“奋进之笔”厅长(主任)挂号项目,把降低儿童青少年近视率作为教育综合改革的重点任务,稳步推进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核定,2019年全国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为50.2%,比2018年的53.6%下降了3.4个百分点,完成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要求的全国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每年下降0.5个百分点的防控目标。

2021年

3月3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部署在2021年3月开展春季学期主题为“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让他们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的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

3月31日,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第三次会议在教育部召开。联席会议召集人,教育部原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和联席会议副召集人,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斌出席会议并讲话,联席会议副召集人,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钟登华主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和《2021年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重点工作计划》,部署2021年及下一阶段工作。

3月,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国家标准规定与近视防控相关的教科书、教辅材料、学习用杂志、课业簿册、考试试卷、学习用报纸、学龄前儿童学习读物、普通教室照明灯具、读写作业台灯和教学多媒体等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的卫生要求。该国家标准将在2022年正式实施。

3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体育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开展2019年度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评议考核工作,考核内容包括11个评议考核项目、34个具体评议考核要点,全面考核各省份2019年度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4月2日,教育部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暨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现场会,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钟登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交流地方典型经验做法,逐级精准落实近视防控相关政策要求。

4月28日,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家宣讲团举行第三次集体备课,研讨下阶段宣讲素材,交流各地近视防控宣讲工作有益经验,调研近视防控“温州模式”。宣讲团专家认真研讨了“0—6周岁学前教育阶段、7—12周岁小学阶段、13—18周岁中学阶段3个学段近视防控指引”,围绕宣讲模式创新、科普发展趋势等主题作了专题发言。

4月30日,教育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明确了到2025年每年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目标,明确了引导学生自觉爱眼护眼、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强化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落实视力健康监测、改善学生视觉环境、提升专业指导和矫正质量、加强视力健康教育等八个专项行动主要任务。

5月7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公布2020年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遴选结果名单的通知》,认定并命名北京市西城区等58个地区为2020年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天津市河北区等16个地区为2020年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浙江省温州市为2020年全国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管理先行示范区。至此,共公布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142个、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45个、全国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管理先行示范区1个、全国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管理示范区1个。

5月11日,教育部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2021年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重点工作、《学前、小学、中学等不同学段近视防控指引》有关情况。

5月15日,由教育部主办的2021年“师生健康 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2021—2025年)全国启动仪式在北京大学五四体育中心体育场举行。

5月18日,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儿童青少年视觉健康环境,切实加强监管,维护儿童青少年健康权益。

5月20日,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爱眼日”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教育、卫生健康部门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活动,重点关注儿童青少年和老年人两个群体,全方位科普眼病防控知识,提高眼健康知晓度。5月21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教育系统2021年全国“爱眼日”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级教育部门面向儿童青少年和家长宣传普及眼健康科学知识,深化宣传教育,掌握不同学段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要点,增强学校、学生和家长重视眼健康的意识,持续推进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

5月26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学前、小学、中学等不同学段近视防控指引》,深化宣传教育,进一步明确不同学段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要点,着力提高儿童青少年用眼行为改进率和近视防控知识知晓率。

6月2日,教育部向家长、校长、老师、学生和社会各界发出《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倡议书》,呼吁全社会都关注孩子眼健康,杜绝“电子保姆”,坚持“一增一减”,积极推广科普,社会合力攻坚。

6月7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定期视力监测主要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国中小学校每年需开展两次视力监测并上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按标准配备校医,配备视力监测检查设备,保障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视力监测工作。

7月1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20年我国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为52.7%,其中6岁儿童为14.3%,小学生为35.6%,初中生为71.1%,高中生为80.5%。2020年总体近视率较2019年的50.2%上升了2.5个百分点,但与2018年的53.6%相比,仍下降了0.9个百分点,基本达到《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要求的全国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每年下降0.5个百分点的防控目标。

7月16日,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家宣讲团在海口举行研讨活动,总结专家宣讲团成立以来工作进展和成效,研讨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中国模式”。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家宣讲团成立两年多来,研制了4类宣讲大纲和配套课件,举行了3次集体备课会议,开展线上线下宣讲3600余场,人均宣讲次数42场,制作各类媒体素材450余个,出版近视防控相关专著、科普书籍22册,制作动漫素材200余集,助推社会形成近视防控氛围。

7月17日,全国大学生近视防控宣讲团联盟正式成立。首批联盟学校包括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等综合类院校14所,中国医科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等医学类院校23所,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高职高专院校13所。

7月21日,教育部指导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家宣讲团发布2021年暑假中小学生和幼儿护眼要诀,倡导广大中小学生和幼儿假期科学合理安排好生活、学习,科学健康护眼。

7月22日,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体育总局、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的通知》,面向各省级人民政府部署开展2020年度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

8月10日,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体育总局、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反馈2019年度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情况的函》,向各省级人民政府反馈2019年度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情况。

8月17日,教育部印发《<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部际分工方案》,各部门合力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健全完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体系。

8月24日,教育部印发《关于遴选第二届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宣讲团成员的通知》,组建专家、教育部门负责人、校长(园长)、家长等四类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宣讲团,不断扩大宣讲范围,提高宣讲成效。

8月24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第3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部署在2021年9月开展秋季学期主题为 “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让他们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的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

8月30日,教育部发布《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三周年工作进展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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