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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实施以来效果如何?多地效果明显

2021-04-08 09:15:40来源:健康时报网|分享|扫描到手机
阅读提要: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实施,其中,离婚登记设置了30天的“冷静期”。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实施,其中,离婚登记设置了30天的“冷静期”。

“冷静期”的实施,意味着提出离婚申请后有30天的冷静期加30天的办理期。在30天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如果30天内双方都没有撤回申请,在接下来的第二个30天内,双方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经审查后,婚姻登记机关将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双方没有亲自到场申请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申请,如果还要办理离婚,需要重新提出申请。

实施“离婚冷静期”以来,效果如何呢?

杭州:38%的夫妻申请离婚后放弃办理离婚登记

杭州市民政局最新数据显示:今年1月,杭州市共受理离婚申请2186对。在30天的冷静期内主动撤回离婚申请的16对。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也就是截止到4月2日,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有816对。有38%的夫妻申请离婚后放弃办理离婚登记。

银川西夏:47%的夫妻能够在“离婚冷静期”真正的“冷静”

西夏区民政局最新数据显示:1月份,西夏区婚姻登记处共受理离婚申请111对,截至3月底,最后1对申请人受理期结束,到场办理离婚登记59对,主动申请撤销1对,到期未到场办理(视为自动撤销)51对,约有47%的当事人能够在“离婚冷静期”期间真正的“冷静”下来。部分当事人到现场办理离婚申请时,经工作人员和辅导老师耐心辅导后,矛盾逐渐化解,打消了离婚念头,“离婚冷静期”有效发挥了减少轻率型离婚、冲动离婚的作用。

湖北武汉:近六成夫妻申请后放弃登记

武汉市民政局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1月,武汉市共受理离婚申请3096对,截至3月5日,经过“30天冷静期和30天办理期”,首批办理离婚登记1309对/月,约58%的夫妻申请后放弃登记。武昌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人介绍,申请离婚时,82.63%的人“非常愿意离婚”,截至3月5日,主动撤回达30%,过期未登记视为放弃的还有部分。

湖北十堰:离婚人数较2019年同期降八成

十堰市民政局最新数据显示,截至3月22日,今年十堰市各婚姻登记窗口一共接收1509对夫妻的离婚申请,其中17对撤回,57对超时未办(自动撤销),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498对离婚业务,而2019年同期,全市共为2550对夫妻办理离婚登记。按此推算,今年截至目前,十堰离婚人数较两年前同期降低近80%。

贵阳:38对夫妻撤回离婚申请

据贵阳市民政局统计,2021年1月至3月17日,贵阳市办理离婚登记的夫妻有3604对。截至当天,38对夫妻主动撤回离婚申请,173对逾期未办理,1373对还在冷静期中。

青岛西海岸新区:37%夫妻撤销申请

据西海岸新区婚姻登记处统计:2021年1月共提出申请离婚 336对,其中已登记199 对,申请撤回5 对,超期撤回 132 对,当月撤回离婚占比37.4%,登记离婚数比去年同期降低 19.4 %(2020年1月办理离婚247 对)。

济南市中区:超五成夫妻放弃离婚

据济南市市中区婚姻登记处统计,截至3月,在济南市市中区婚姻登记处提出离婚申请数为594对,已办理离婚登记数为184对,较去年同期离婚登记量下降52.6%。过离婚发证期的离婚申请数(2021年1月11日之前申请数)为71对,离婚登记办理数为39对,当事人前来撤回离婚申请数为3对,自动撤销数为29对,相较去年同期离婚登记量下降50%。

虽然现在样本数还不是十分多,但是根据现有数据显示,离婚冷静期成效还是明显的。真的有不少夫妻冷静了下来,选择继续维持婚姻,挽回了本不应该破碎的婚姻。

需要提醒的是,《民法典》中离婚冷静期适用的条件是双方协议离婚的情形。诉讼离婚的则不适用离婚冷静期,起诉一方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运营:孙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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