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成都市医保员体系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公布并实施。办法明确,定点医疗机构应独立设置医保科,三级医院医保科原则上应作为一级科室设置。床位数1000以下的医疗机构,建议医保员配置不少于3人;床位数1000以上的医疗机构,建议配置不少于10名医保员。
多位成都三甲医院的医师向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表示,将医保基金使用主体责任传导到一线,融入日常诊疗工作中,有助于建立内部监督机制。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从成都市医保局处了解到,医保员负责督导开展本科室(部门)医保费用审核和自查,发现其他工作人员或病人的违法违规行为报告科室(部门)负责人并及时提醒制止,涉嫌欺诈骗保的,同步报告医院医保管理机构。
“目前,医院每个科室都有人承担这个事情,这也是日常工作的一部分。医保员们还要宣介医保政策,提升医生们对于医保政策法规的了解。”成都某三甲医院主治医师对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说。
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医保部部长曹婷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医保人员体系建设把医保基金监管前移到临床科室,为构建医院闭环式基金使用监管夯实基础,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此外,也可以更好地发挥好医保员作为医保政策联络员、疏导员、宣传员和劝导员的作用。”
据成都医保局消息,2023年,成都市双流区作为“医保员体系建设”试点,在39家定点医疗机构一线科室配备了456名医保员,医保管理力量总体提升670%,开展督导检查20余次,为参保群众提供咨询服务9000余次,制止不合理诊疗250余次,监督退回不合理使用医保基金72.81万元。
(责编:荆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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