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通报称,8日,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接群众举报,有一张“丁某某新冠病毒筛查结果为阳性”的图片在多个微信群内传播。经查,此图系李某通过PS(图片编辑)手段,将丁某某核酸检测“阴性”字样篡改、变造为“阳性”,并发布到微信群中。李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核酸检测结果岂能随意篡改、变造,还传播虚假核酸报告信息?
据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因篡改核酸检测报告、传播虚假核酸信息被拘留者达15人。
10月26日,内蒙古清水河县@平安清水河通报,该县一15岁学生钱某某于10月24日做了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为与同学开玩笑,钱某某用P图软件(图片编辑软件)将自己《核酸检测报告单》上的核酸检测结果修改为阳性,通过微信群发给聊天的同学。由于涉嫌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钱某某做出行政拘留决定。
8月12日,据光明网消息,8月7日辽宁省丹东市吴某为吓唬朋友将原本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报告结果修改为阳性,分发到3个微信群。由于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丹东警方对吴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8月7日,据《东方今报》报道,郑州铁路公安处新郑机场站派出所接到新郑机场站进站口防疫人员报案,称在核酸检测报告审查过程中发现张某出示的核酸检测报告存在变造嫌疑。经查,旅客张某因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因担心无法按时回老家沈丘,就用P图软件将别人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P(图片编辑)成自己的核酸检测证明。张某因无视疫情防控要求,使用伪造的核酸检测证明应对检查,扰乱疫情防控秩序。根据相关规定,对张某予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8月4日,礼县公安局接涉疫情信息线索,一微信网民在群内称自己核酸检测呈阳性。经查,礼县永坪镇某村刘某,在北京务工返礼后,在礼县第一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将其检测结果阴性更改为阳性。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刘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8月2日,据河南商丘网警消息,赵某在晚上看到看到董某超的核酸检测报告后,将其结果由阴性PS为阳性,并在朋友圈内发布。8月3日,赵某被虞城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
8月1日,据江苏网警消息,江苏淮安佟某某、孙某某因用软件将朋友齐某某的核酸检测报告阴性篡改成阳性,并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发布,被网友广泛转发。由于谎报疫情,涉嫌编造虚假信息,佟、孙二人被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7月31日,据四川宜宾公安局消息,网民邓某某为和朋友开玩笑,利用自己手机上的图片处理软件,将自已的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的图片PS成阳性,并将截图传至微信群,后图片被网友广泛转发。因引发公众恐慌,散步谣言,四川宜宾南溪区公安分局依法对邓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7月23日,据江苏网警消息,常州网民杜某某使用P图软件将朋友杨某某的核酸检测报告由“阴性”修改成“阳性”,然后发送给杨某某。随后,杨某某又将该图片发布至微信群中,后被他人拍摄成短视频传播。根据相关规定,杜、杨二人已被属地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6月5日,据佛山网警消息,广东佛山男子叶某因想跟朋友开玩笑,便利用手机软件将自己的核酸检测结果PS成阳性,然后微信发给朋友并告知对方让其准备隔离。经佛山市西樵镇卫健部门核实,叶某承认自己篡改核酸检测结果的事实。因散布涉疫谣言扰乱公共秩序,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对叶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500元。
6月10日,广东中山市公安局通报了一起案件。6月8日,介某阳使用手机将其本人的粤康码核酸检测的结果截图由阴性编辑成阳性,随后在微信群及朋友圈发布,造成不良影响。介某阳被公安机关查获,依法对其行政拘留7日。
1月15日,据《城市晚报》报道,吉林乾安县李某某利用软件将核酸检测报告结果P成阳性,转发给其母亲、四位微信好友和姐姐李某,姐姐李某某想吓唬下家人,便将其弟李某某篡改后的阳性核酸检测结果转发到家人群中,造成篡改的核酸检测结果传播。姐弟二人均被当地有关部门处以拘留处罚。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信息传播有法有规可循,针对网上散播谣言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请广大市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以实际行动为抗击疫情贡献一份力量。()
(运营:周欣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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