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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11月26日胰岛素集采将在上海开标

2021-11-06 18:31:42来源:健康时报网|分享|扫描到手机
阅读提要:11月5日,上海阳光药品采购网发布了第六批胰岛素集采文件,正式拉开了胰岛素集采的序幕。

(健康时报记者 高瑞瑞)11月5日,上海阳光药品采购网发布了第六批胰岛素集采文件,正式拉开了胰岛素集采的序幕。

根据公布的全国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文件,申报信息的公开时间是11月26日,地点是上海市奉贤区湖畔路399号东方美谷论坛酒店会议中心。这意味着第六批药品集采(胰岛素专项)将在11月26日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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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显示: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通过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胰岛素专项)(GY-YD2021-3)》的公告称,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精神,全面实行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进一步降低群众用药负担,现开展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胰岛素专项)工作。

据健康时报记者梳理,本次药品集中采购品种为餐时人胰岛素、基础人胰岛素、预混人胰岛素、餐时胰岛素类似物、基础胰岛素类似物、预混胰岛素类似物,共 6 个采购组。各采购组符合申报资格的企业按报价单元进行申报,报价单元共 11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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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糖尿病患者人数位居全球首位,且保持增长态势,胰岛素在糖尿病治疗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其是通过外源性补充胰岛素起到降糖作用,1型糖尿病患者需依赖胰岛素维持生命,因此必须使用胰岛素治疗;2型糖尿病患者虽不需要依赖胰岛素来维持生命,但当口服降糖药效果不佳或存在口服药使用禁忌时,仍需要使用胰岛素来控制高血糖,并减少糖尿病并发症风险。

本次胰岛素集中采购周期为2年,自各地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计算。在采购周期内,每年签订采购协议。续签采购协议时,各地需综合考量医药机构上年度实际使用情况、企业供应情况等因素,确定协议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各中选产品上年度协议采购量。

另外,文件也明确了申报产品资格,其中提到于2021年11月14日(含)前获得国内有效注册批件的胰岛素产品。这意味着,近期刚刚获批的一些胰岛素产品也在此次集采的范围内。

(运营: 实习编辑:刘予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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