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时报 陈龙飞)近日,陕西省司法厅就《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意见明确:女职工生育三孩的,再给予半年奖励假。11月1日下午,陕西省卫生健康委的工作人员对健康时报表示,根据草案第四十七条,女职工生育三孩的可以在法定98天产假基础上,增加60天产假及10天孕前检查产假,再增加半年产假,即产假总天数为“168天+半年”。
不过,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该条例是征求意见稿,最终定稿要等近期省委人大代表会通过后才能发布。”
此外,健康时报注意到,条例指出推行父母育儿假制度,合法生育的父母在子女一至三周岁期间,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不低于三十天的育儿假。
如果家庭中有2个或3个子女都在一至三周岁期间,那30天育儿假可以叠加为60天或90天么?
对于这个问题,上述工作人员告诉健康时报,目前还不能确定,具体细则还要等省委人大代表会后发布。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