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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纪委通报6起贿赂案:三甲医院院长17年间40次收取2000万贿赂

2021-11-01 11:22:48来源:健康时报网|分享|扫描到手机
阅读提要:“四川省人民医院原院长李元峰在2003年至2020年间,为他人向省医院销售医疗设备、耗材提供帮助,先后40次收受9人共计2118万余元贿赂……”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 )“四川省人民医院原院长李元峰在2003年至2020年间,为他人向省医院销售医疗设备、耗材提供帮助,先后40次收受9人共计2118万余元贿赂……”近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6起医疗卫生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典型案例,涉案金额总计5140余万人民币,当事人均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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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梳理发现,除了四川省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李元峰在2003年至2020年间先后40次收受9人共计2118万余元贿赂外,邻水县第二人民医院原党支部书记、院长张晓明在2003年至2020年间,在药品、器械、耗材采购及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所送现金、回扣共计1654万余元。

平昌县人民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刘学荣在2014年至2021年间,在药品、医疗设备、医疗耗材采购以及工程项目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医药公司、医疗器械公司等所送现金和美元,折合人民币共计570万余元。

绵阳市妇幼保健中心原党委书记杜继宇在2017年至2020年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设备采购招标、医疗耗材供应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499万余元。

汶川县人民医院原副院长刘辉贵在2013年至2019年间,在耗材款拨付、医疗设备采购及项目款拨付等方面为供应商谋取利益,多次收受多个设备供应商所送现金共计41万元。

除医院院长外,药剂科主任也因职务便利收受贿赂。甘孜州人民医院药剂科原主任王波在2004年至2019年间,利用职务便利,在药品采购和入库、更换新品种药、供药回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多个药品供应商所送现金共计258万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以上6位医院领导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运营:周欣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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