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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书上的字太小老人根本看不清?权威回应来了

2021-09-02 11:28:41来源:健康时报网|分享|扫描到手机
阅读提要:“前两天回家,爷爷说,说明书上的字太小了,看不清,你帮我看看,我看到说明书上的字密密麻麻的,并且确实有些小,能否建议可以将字变大一些。”此前不少网友反映药盒字体太小的问题。近日,国家药监局针对此问题,先后答复了2位代表关于此问题的建议。

(健康时报记者 王艾冰)“前两天回家,爷爷说,说明书上的字太小了,看不清,你帮我看看,我看到说明书上的字密密麻麻的,并且确实有些小,能否建议可以将字变大一些。”此前不少网友反映药盒字体太小的问题。近日,国家药监局针对此问题,先后答复了2位代表关于此问题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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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276号提案中李碧影委员提到,“随着我国社会老龄化进程加速发展,部分药品说明书存在字号过小的情况,对于广大患者,尤其是中老年患者,在安全、合理用药方面存在一定不便。”

在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292号建议中肇颖斌委员也提出了顺应中老年人用药需求加强药品外标签印制管理的建议。

国家药监局对于上述建议做出回复,表示将进一步研究规范药品说明书相关管理,督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提高药品说明书的可读性,减少患者在阅读说明书过程中遇到的障碍,全面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研究探索电子说明书在患者用药过程中的应用,如患者可以通过扫描药品包装上的二维码,输入药品名称、批号及生产企业等多种途径获取电子版说明书,并可在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中根据需要自行调整说明书内容字体大小或选择对说明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语音播报等,进一步减少中老年患者在阅读说明书过程中遇到的障碍。

记者注意到为规范药品说明书和标签,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6年发布《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明确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文字表述、文字形式、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的重要科学数据、结论和信息等内容。其中第六条规定,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中的文字应当清晰易辨,标识应当清楚醒目,不得有印字脱落或者粘贴不牢等现象,不得以粘贴、剪切、涂改等方式进行修改或者补充;第十八条规定,药品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不能全部注明的,应当标出主要内容并注明“详见说明书”字样,不得仅注明“详见说明书”。注明的“主要内容”应当与说明书中的描述用语一致,不得修改和扩大范围。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等项目难以标出主要内容或者标出主要内容易引起误用的,可以仅注明“详见说明书”。

“因为药品的相关说明本就需要很多内容,所以难免会出现上述问题,但是相关部门接连回应这样一个建议,说明现在国家已经充分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并且给与了足够的重视,接下来一定会有相关的措施去改变这个问题,其实在我们的临床工作中,早就意识到了相关的问题,也做出了一些改变。”北京医院药学部副主任张亚同告诉健康时报记者,其实现在临床上我们发现的患者对于药品说明书的疑惑不止字体这一点,还有包括看不懂内容等。

张亚同建议,“除去目前已给出的解决办法外,对于药品包装的改进应该是一个系统的工程,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就是要督促企业和相关药师做好药品说明书的改进工作,比如增加纸张大小和包装上的大小;另外可以将药品的说明书分为专业和患者两个版本,因为目前我们的药品说明书要兼顾医生和患者,但上边的很多内容患者都看不懂,此后可以考虑针对两者出具不同版本的说明书,这样就可以很好的兼顾内容的多少和可及性。”

(运营: 实习编辑:刘予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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