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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医疗机构学术不诚信,20家医院超50多人被处罚!

2021-08-29 16:10:40来源:健康时报网|分享|扫描到手机
阅读提要:国家卫健委于6月8日、8月19日分两批通报了部分机构医学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包括17起典型案例,涉及全国20家医院,50多人被处罚。主要包括论文署名不当、数据或图片造假、论文找人代写代投、买卖论文等。

国家卫健委于6月8日、8月19日分两批通报了部分机构医学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包括17起典型案例,涉及全国20家医院,50多人被处罚。主要包括论文署名不当、数据或图片造假、论文找人代写代投、买卖论文等。

今年1月27日,国家卫健委同科技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修订了《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强化医学科研机构科研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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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名不当

案例1:上海市松江区中心医院李岩松为通讯作者发表的某论文主要系由李岩松完成并投稿,投稿前未按规范程序获得所有作者知情同意,涉及不当署名问题。医院对其进行取消申报各级各类课题、取消职务职称晋升晋级和评优评先资格1年,并返还相关费用及全院通报等处罚。

数据、图片造假

案例1: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钟云华为通讯作者、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范敏娟为第一作者发表的某论文经查涉嫌图片造假,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对钟云华作出消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体质岗位晋级2年,取消申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招生硕士研究生等资格3年等处罚。

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对第一作者作出取消主任医师,两年内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五年内不得申报科研及合作项目、不得招收硕士生等处罚。对同论文另外5位作者作出两年内不得申报科研及合作项目等处罚。

案例2:辽宁省肿瘤医院中西医结合病区李康为通讯作者、武晓彬为第一作者发表的某论文存在数据造假及不规范署名学术不端行为。医院对通讯作者作出取消申报科研项目资格,停报各类人才、评优、奖励项目2年以及退还相关费用及谈话、通报批评等处罚。对第一作者作出取消申报科研项目资格3年,停报各类人才、评优、奖励项目5年,延缓晋升1年以及退还相关费用及谈话、通报批评等处罚。

案例3:广东省东莞市滨海湾中心医院江东新为通讯作者、陈怿为第一作者发表的某论文中,第一作者对某图片涉及抄袭及数据篡改,并伪造通讯作者邮箱。因此对第一作者给予五年内取消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和科技人才称号资格以及返还论文奖金、全院通报批评等处罚。对同论文其余相关的5位作者,一年内取消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和科技人才称号等资格,通报批评等处罚。

案例4:福建省漳州市医院郑瑞玑为通讯作者、黄轶群为第一作者发表的某论文存在数据偏差及图表失实的情况,医院暂停第一作者5年申报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的资格,暂停职称晋升资格1次;暂停通讯作者3年申报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的资格,暂停职称晋升资格1次;并取消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内的4位作者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案例5:湖北省黄石市中心医院樊慧为通讯作者、王进为第一作者发表的某论文存在论文数据、图片造假情况。医院对通讯作者及第一作者作出3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等资格;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资格等处罚。

案例6:河北省邢台市人民医院王晓贞为通讯作者,谢瑾为第一作者发表的某论文没有完成实验,论文数据及图片存在拼凑、篡改等造假情况。医院作出暂停第一作者科研项目申报、立项、评奖、职称晋升等活动五年,取消第一作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暂停通讯作者和课题组其他作者科研项目申报、立项、评奖,职称晋升等活动一年等相关处罚。

找人代写

案例1:浙江省义乌市中心医院陈红卫医师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于2017年发表的某论文系委托第三方代写,义乌市中心医院对相关责任人员陈红卫作出处理,取消其承担财政资金支持项目资格5年,取消其申报科研奖励、人才项目资格5年,暂停其研究生招生资格5年,对其给予警告处分。

案例2:吉林省吉林市中心医院刘播为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系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代写代投,且投稿前未告知其他作者。吉林市中心医院取消刘播四年内晋升职务职称,申报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申报省市科技进步奖资格。

案例3:黑龙江省大庆市人民医院宋述清为通讯作者、宿鹏飞为第一作者发表的某论文系第一作者委托他人找中介代写代发。医院对第一作者作出五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等资格;五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

案例4:黑龙江省医院(核实)崔荣为通讯作者、张姝为第一作者发表的某论文系请他人代写。医院撤销通讯作者应用该论文获得的主任医师职称及第一作者申报的副主任医师职称资格,同时取消二人五年内承担财政资金支持项目资格,给予警告处分。

案例5:江苏省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孙晋亮作为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的某论文系第三方代写代投。医院取消其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及科技成果资格五年;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十二个月;取消一次高级聘任资格。

案例6:安徽省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原职工杜方超作为第一作者署名发表的论文购买实验数据、由他人代写代发。经协调,由杜方超现工作单位对杜方超作出如下处理:取消杜方超晋升职务职称、申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资格五年,同时记入科研诚信信息系统,并给予行政降级处理(从主治医师降为医师)。

案例7:河南省周口市中心医院柳玉霞作为通讯作者/第一作者、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张艳为第二作者发表的某论文系代写论文,取消第一作者五年内不得申报科技计划、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并进行通报等。

案例8: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代宏为通讯作者及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系代宏全权委托代写代投,取消其医技6级岗位职称降至原7级岗,并要求30天内退回相关荣誉及奖金,并通报批评并记过。同时给予同论文另外6名参与作者通报批评处分。

案例9:陕西省第四人民医院张梅为通讯作者、延安市人民医院刘勇为第一作者发表的某论文系由第三方代写代投。相关医院对通讯作者作出取消六年以内晋升职称资格及申报各项科研项目资格,对第一作者作出取消六年内申报国家、省市各类项目,奖励申报,晋升职称资格的处罚,同时对二人进行警告、通报批评等。

买卖论文

案例1: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人民医院陆文忠为通讯作者、韦西江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系第一作者韦西江单独联系第三方中介机构购买,相关机构要求其五年内不得申报各级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奖励、荣誉、职务职称等,同时取消其相关荣誉及资格,并对另外5位参与作者作出一年内不得申报各级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奖励、荣誉、职务职称等处罚。(健康时报 张萌)

(运营: 实习编辑:刘予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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