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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一点猝死是否算工伤,律师:需要更多细节和证据支持

2021-01-06 14:42:03来源:健康时报网|分享|扫描到手机
阅读提要:“从目前公开的信息看,该员工是在下班路上发生猝死的,既不是在工作时间,也不是在工作地点,所以是否被认定为工伤还有待商榷,但是就看是否能把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延伸到下班的过程中。”

( )2020年12月29日凌晨1:30,一位拼多多员工在和同事一起回家的路上突然捂腹,晕厥倒地。同事立即呼叫120送往乌鲁木齐本地医院,经近6个小时急救依然无效,不幸离世。“拼多多23岁员工深夜1点半下班途中猝死”的消息,网友讨论,该例猝死是否算工伤?健康时报记者采访了多名律师表示,目前信息来看,该名员工被认定为工伤存在一定争议,需要更多的细节和证据来支持。

“从目前公开的信息看,该员工是在下班路上发生猝死的,既不是在工作时间,也不是在工作地点,所以是否被认定为工伤还有待商榷,但是就看是否能把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延伸到下班的过程中。”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金涛表示,如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有出现身体不适的情况,比如跟其他员工反应说身体不舒服等状况,在有类似证据的前提下,我认为可以判定为工伤。但是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比如在加班过程中没事,加完班回家的路上突然发病了,这就得具体看司法如何判定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一旦判定为工伤工亡该如何进行赔付?赵金涛指出,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因工死亡的待遇有三项:丧葬补助金:直系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抚养亲属的人数和一定比例发放。该项待遇为长期待遇,供养亲属具备或恢复劳动能力、或者供养亲属死亡时,供养亲属抚恤金停止发放。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80万+。

北京市君显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瞻哲表示,根据现行规定,该名员工是否被认定为工伤取决于是否是因为下班后回家途中猝死,过度加班造成员工猝死过错在企业。如果本案最终没有认定为工伤,我认为该员工的直系亲属以健康权、休息权受到侵害为由,要求公司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在实务中,一旦拼多多被告上法庭,法院可能会根据案情酌情裁判公司承担一定比例的补偿责任。

(运营:李宣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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