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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9月1日起188种国家谈判药品医院药店均可购

2021-09-01 17:01:25来源:健康时报网|分享|扫描到手机
阅读提要:9月1日,安徽省医保局发布的《安徽省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目录(2021年版)》通知,,自今日起,188种不同规格国家谈判药品均可在医院药店购买,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基本可以满足全省各地参保群众的用药需求,降低患者负担。

(健康时报记者 孔天骄)9月1日,安徽省医保局发布的《安徽省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目录(2021年版)》通知,,自今日起,188种不同规格国家谈判药品均可在医院药店购买,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基本可以满足全省各地参保群众的用药需求,降低患者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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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指出,为避免“双通道”变“单通道”,安徽省明确对“双通道”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定点医疗机构须按功能定位和临床需求及时配备,定点零售药店按供应能力和协议要求规范配备,确保形成“双通道”互补的供应保障机制;并将有关规定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协议管理范围。

同时,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将根据国家谈判药品目录调整情况、各地实际执行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在确保基本医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的前提下,更好地满足患者用药需求,提高群众用药可及性。

通知指出,为保障参保群众的用药延续性,安徽省允许各地执行省级“双通道”药品目录的同时,根据之前药品“双通道”管理情况制定补充目录,报省医疗保障局备案后执行,确保患者待遇不降低。

此前,为确保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顺利落地,5月10日国家医保局网站发布《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出,各地积极探索“双通道”的管理机制。“双通道”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

安徽省这一举措,为此前多位反馈买不到进国家谈判药品的患者做了一个积极回应。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表示,目录的制定和发布更好地促进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在安徽省落地,更好满足广大参保患者合理的用药需求,真正把国家医保药品谈判降价这件好事办好、办实,切实减轻参保患者用药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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