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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医专附属医院回应给孩子输过期液体:医院的错

2021-07-27 14:52:06来源:健康时报网|分享|扫描到手机
阅读提要:7月26日,山东菏泽有家长发视频称,菏泽医专附属医院给孩子输过期液体。视频显示,一袋小儿电解质补给注射液生产日期为2018年12月14日,有效期至2020年12月13日,已过期8个月。家长称,“孩子才11个月,药品2018年生产的,比我孩子的年龄都大,医院一句没事就推卸责任了。”

(健康时报记者 郝倩玉)7月26日,山东菏泽有家长发视频称,菏泽医专附属医院给孩子输过期液体。视频显示,一袋小儿电解质补给注射液生产日期为2018年12月14日,有效期至2020年12月13日,已过期8个月。家长称,“孩子才11个月,药品2018年生产的,比我孩子的年龄都大,医院一句没事就推卸责任了。”

7月27日上午,健康时报记者致电医院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应称,确实是我们医院的错。“这件事情发生在22日,因为孩子发烧来用药住院治疗,输的电解质补给液确实是过期的情况,发现后立刻进行了制止,实际输入的大该20毫升左右。”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事情发生后,医院非常的重视,现在已成立了专门的调查组进行调查,并对涉事的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对于患儿后期的健康问题,我们没有间断地对其进行常规治疗,随时观察着患儿的各种症状,目前尚未出现任何不良反应。”

“具体的原因我们还在进一步调查中。与此同时,我们也在积极和孩子的家属进行协商,但尚未达成一致,我们医院建议家属走合理合法的司法途径。”

健康时报记者发现,近3年来,全国已发生多起医院在诊治中使用过期液体事件。数起过期注射液事件中,官方公布的调查结果都提到了药房人员、护士履职不到位、未按规范操作的问题。

“患者使用过期注射液危害还是很大的。”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药学部药师崔晓辉表示,过期药品算劣质药,一般是药效失效,严重的话会发生变质等情况。因此医院通常都会特别重视药品的质量、效期管理,药房会有质量安全监察员定期对药品效期进行全面检查,并详细记录。

“只要是医院都是很重视药品的有效期,医院对于药品的效期有系统性、体系化的管理方式。但具体到人为操作层面,会出现的一些因失误、责任心缺失等问题造成的过期药品被使用问题。”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副主任药师赵宁主任认为,医院药房通常对于近期药品有严格的管理,对于距离有效期仅剩下半年的药品,医院是不会入库的。而且药房在运营过程中是需要专门查有效期的工作人员,在日常培训医务人员时也会经常提醒对药品的“有效期”要有特别的关注警惕。药师在发药和护士在配药、用药时对有效期进行查对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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