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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谁来担责?

2020-08-21 13:42:10来源:健康时报网|分享|扫描到手机

8月17日,广东佛山一12岁女孩小月(化名)牵别人家狗出去玩,狗绳意外将88岁老人绊倒致其身亡。监控画面显示,女孩看到摔倒的老人后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而是很快转身逃离了现场。

据广东佛山杏坛镇人民政府8月18日晚通报,初步判断该事件为意外事件。

老人家属:暂不追究女孩的责任

8月18日,不幸离世的老人出殡了,当晚相关后事处理完毕。据杏坛镇政府工作人员介绍,目前,镇里已协调老人家属、狗主及牵狗少女三家进行沟通,老人家属方表示暂不追究女孩的责任。

多位当地居民也说,考虑到小月家、狗主人家都经济困难,老人的家属没有追究他们的责任。

牵狗女孩:事后感到害怕

小月事发后逃离现场,一时间成为人们讨论的对象。在家乡,她是大家眼中的“问题少女”。对于网上的负面舆论,她嘴上说着不在乎,没什么压力,“爱怎么评价就怎么评价”。但是,小月的弟弟却告诉记者,“姐姐怕在手机上看到别人说她不好,她害怕,尤其是看到监控视频后,最近几天都没睡好,做噩梦,会想到老人。”

据官方通报,小月当天把另一村民罗某拴在家门口的大白狗牵出来玩,随后发生了意外。小月称,事发当日,狗主罗某不在家,他母亲在家,获得后者同意后,她牵大白狗出来玩。

狗绳绊倒老人后,她看到老人流血,“害怕,当时很乱,我不知道是白狗绊倒的,我想把狗早点还回去,就走了……”回忆起事发一刻,小月说,自己追着狗跑到路边时,虽然看到了老人流血躺在地上,但当时并不知道是狗绳绊倒了老人。

女孩父亲:很少管小孩,也没有时间管

8月19日,有村民告诉记者,小月父母离异,和父亲弟弟一起生活。当地政府告诉记者,其父母离异属实,相关部门一直在帮扶其家庭。事故后,当地政府称已有社工对女孩进行心理辅导。

“小孩在外面玩,我很少管他们,也没有时间管。”小月的父亲罗旭阳一边喝酒,一边介绍,自己在2013年离婚后,女儿起初跟着母亲,后来才把小孩接回自己身边,这些年自己一个人带姐弟二人。在管教孩子这件事上,罗旭阳承认自己不够负责,平时孩子出去哪里玩,什么时候回家,他通常第二天才知道。

老人、狗主及牵狗女孩皆是本地村民,三家之间互相距离不足五百米。罗旭阳坦承,“我们不认识老人家,和大白狗家也不熟。”

有邻居透露,狗主家罗生至今没有正式工作,事发后,罗生曾向老人家属表达过致歉的心意。但由于罗生和女孩的家庭经济实在困难,所以最终家属不追责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

律师:女孩、狗主人应承担责任

那么,涉事女孩和狗主人需要承担责任吗?8月21日,北京鑫诺律师事务所展曙光律师告诉健康时报记者,本案系一宗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案件。根据《民法典》,“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案中老人死亡的责任应该由狗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作为动物所有人,狗主人如果有过失,则需承担责任;管理人如果有过失的,也需承担责任。本案中女孩为狗的管理人,但因其未成年,如果被认定承担责任则由女孩的监护人承担。

另外,我国对于烈性犬的饲养有专门规定,根据《民法典》,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如果肇事的狗属于烈性犬,则无论其他当事人是否有过错,饲养人或管理人均需要承担责任。

网友:即使不要赔偿,也应厘清是非

虽然,目前老人家属表示暂不追责,但网友们却依然不淡定:

“因为没有蓄意伤人的动机,所以只能算是意外事故。但意外伤人,不代表没有责任。”

“家属不追责,就可以不了了之了吗?那可是一条生命啊。”

“这样的大型犬由12岁女孩牵引,即使不是绊倒人也可能造成其他伤害(如咬人),犬主人是有责任的。如果狗是被偷,犬主人不知道,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就应承担责任,不应因为这户人家不追究而免除。”

“即使不要赔偿,也应厘清责任是非,否则成了不好的示范,反而助长部分养狗人的放任心态。”

(运营:荆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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