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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出台重磅征求意见,乙类OTC、保健品等或将不能用医保了!

2020-04-30 16:43:55来源:健康时报网|分享|扫描到手机
阅读提要:4月29日,国家医疗保障局网站发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提出,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等10类药品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健康时报记者 王永文)4月29日,国家医疗保障局网站发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提出,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等10类药品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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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官网截图

此前,国家医保局局长胡静林在《旗帜》发文指出,2019年,我们启动了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在常规准入阶段同步增补了临床效果好、经济价值合理的148个药品;在谈判准入阶段新增药品70个,价格平均降幅达60.7%。未来,要立足基金承受能力,适应群众基本医疗需求、临床技术进步,调整优化医保目录。

“医保基金有限,只能报销基本用药且疗效较好的药物,这是规范临床用药,提高医保使用效率的制度化举措。”中国医药物资协会研究院零售所研究员李子浩告诉健康时报记者,医保费用全球都在缩紧,美国也是如此,如何让有限的医保基金满足民众基本的用药需求,这是对政府如何优化医保基金使用的一个挑战。

10类药品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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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纳入《药品目录》的药品应当是经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化学药、生物制品、中成药,并符合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等基本条件。支持符合条件的基本药物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按规定程序纳入《药品目录》。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等10类药品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意见稿还指出,被药品监管部门撤销、吊销或者注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药品;综合考虑临床价值、不良反应、药物经济性等因素,经评估认为风险大于收益的药品等6项因素符合其中任一条件的药品经专家评审后,也直接调出《药品目录》。

此外,国家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综合考虑医保药品保障需求、医保基金的收支情况、承受能力、目录管理重点等因素,逐步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年调整1次。

15个省份已经开始“腾笼换鸟”删减医保目录药品

“在优化医保基金使用上,其实医保局已经早开始行动了,例如带量采购、国家医保谈判等,这次的意见征求稿将是一系列的实践制度化、规范化的措施”,一位从事医药行业的资深研究者告诉记者。

记者查阅北京、安徽、四川等多个省份的医保局官网发现,多地已经发布了关于增补、删除医保目录中部分药品的文件通知。

4月22日,安徽省医保局官网公布地方医保药品目录消化工作的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优先消化国家卫建委公布的第一批20个重点监控药品在安徽省现行目录内的品种,国家2017版药品目录调出的品种,食药监部门取消批准文号的品种,要求2020年6月份公布优先消化的药品,2020年12月底前公布所有消化品种,并明确退出安徽省医疗支付范围的具体时间。

2019年12月26日,北京市发布《关于调整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报销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中删除的药品达到352个,例如维生素D3、维C银翘胶囊、小牛血清去蛋白等都在该删除目录中。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发稿,已有北京、安徽、湖北等15个省份发出相关类似文件,明确退出医保药品目录。其中,国家卫建委2019年7月公布的第一批20个重点监控药品,是多省份作为重要的腾退药品之一,例如神经节苷脂、脑苷肌肽、小牛血清去蛋白、鼠神经生长因子等市场较大销量的注射液。此类药物即使本次征求意见稿中指出“综合考虑临床价值、不良反应、药物经济性等因素”剔除的药品。

除此之外,大量OTC 药品也在上述多个省份增补、删除目录中,例如维C银翘胶囊、复方贝母氯化铵片等,这也符合此次医保局征求稿中不纳入乙类OTC药品的范围要求。

“早就有传言OTC踢出医保,现在这个传言看来要实现了,未来OTC类顾客只能自己花钱,不能用医保报销支付。”李子浩告诉记者。

(运营:韦川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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