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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拟出台医疗机构命名新规

2021-10-10 15:43:29来源:健康时报网|分享|扫描到手机
阅读提要:日前,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发布《江西省医疗机构命名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健康时报记者梳理发现,此次意见稿结合当前医院命名的不规范问题,对医疗机构命名原则、规则和格式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健康时报记者 陈琳辉)日前,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发布《江西省医疗机构命名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健康时报记者梳理发现,此次意见稿结合当前医院命名的不规范问题,对医疗机构命名原则、规则和格式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不得随意使用“人民”“中心”“省立”“市立”等字样

江西本次征求意见稿第七条规定,除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或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设置的医疗机构外,其他医疗机构不得使用“人民”“中心”“总”“公立”“省立”“市立”“县立”等字样。

在传统语境中,“人民医院”“中心医院”“省立医院”“市立医院”“县立医院”等字样,往往都代表着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过目前在很多地方,因为医院改制或者其他问题,社会资本办医,医院也叫“人民医院”的情况并不少。

今年6月,健康时报记者通过天眼查数据查询,像天津人民中医院、宿迁市洋河人民医院、沐阳县第二人民医院有限公司等各地21家“人民医院”均为民营性质的非公立医院。

2008年,原卫生部就已发文规定,“人民医院”“中心医院”等名称由各级人民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设置的医疗机构使用。政府办公立医疗机构改制为股份制医疗机构的,不应继续使用“人民医院”、“中心医院”及“XX市”等含有行政区划名称的机构名称。

2020年7月21日,国家卫健委联合4部门又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相关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名称进行排查清理,“医疗机构命名不得使用可能产生歧义或者误导患者的名称”。

原则上一家医疗机构只能认定为一所本科高校附属医院

征求意见稿第八条提出:原则上一家医疗机构只能认定为一所本科高校附属医院。除纳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的附属医院外,原则上取消跨省设立附属医院,高校不得设置跨省设立的附属医院。

此条内容,直击当前医院随意增设大学附属医院的问题。2021年1月,健康时报记者查询发现,在江苏省、广东省、陕西省、山东省等多地皆出现了“一所医学高等院校‘拖挂’数十余所附属医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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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附属医院达到23家,资料图片

一名三甲医院院长向健康时报记者表示,“因为大学附属医院水平较高,一些水平较低的医院想攀上大学附属医院的牌子。除此之外,对一些刚建立不久或者知名度不太高的大学,为了扩大其影响力、地位及学术资源,便不断扩张非直属的附属医院规模。”

“有时候一个高校是没有那个能力带那么多医院的,拥有那么多附属医院为了展示所谓的影响力,而这种影响力往往越展示越糟糕,适得其反。”北京某医学院校校长在今年1月接受健康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高校是否应该建立附属医院,高校的附属医院应该有多少,应该依据以下两个原则进行考虑:首先,高校建立附属医院应该按照社会需求所规定的培养规模去考虑;其次,建设附属医院是根据自己学科发展的需要进行考虑。”

不仅如此,此次江西征求意见稿第九条还提出:原则上超过10家附属医院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超过 15 家附属医院的地方高校,不得在本省范围内新增附属医院。

2020年12月1日,教育部在对《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381号建议的答复》中明确表述:反对盲目增设附属医院,要坚持强化附属医院管理,并提出建立健全大学收编附属医院的准入标准、追踪督查制度、基础制度。

不得使用“协和”“同仁”“华山”“湘雅”等知名医疗机构识别名

本次江西征求意见稿第十六条提出:未经有权限的单位授权,医疗机构不得使用本省或省外著名品牌名称,不得使用“协和”“同仁”“华山”“湘雅”“齐鲁”“同济”“仁济”等知名医疗机构识别名,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名称。

2020年9月11日,健康时报记者通过天眼查查询发现,医疗卫生领域的“假协和”医院仍有454家,其中经营状态为“存续”有248家,“在业”有52家。2021年2月20日,健康时报记者再次搜索“协和医院”, 医疗卫生领域的“假协和”医院仍有70余家。其中,河北19家,安徽8家,山东、辽宁、河南分别7家。江西省上高协和医院也与“北京协和医院”无关,是民办非企业单位。

天眼查显示,除了北京协和医院,只有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建于1866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建于1860年)与“协和”有历史渊源,其余的“协和”医院和“北京协和医院”都没有任何关系。

2020年10月,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展曙光律师在接受健康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高仿协和实际是民营医疗机构趁机“搭车”,这种情况已涉嫌侵权。

今年2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坚决清理整治知名医院被冒牌问题的通知》,要求知名医院之外的营利性医疗机构,无权利人直接授权的,一律不得在名称中使用“协和”等知名医院字号。

不得核准“男子”、“男性”、“男科”等不属于医疗机构识别名范畴的名称

在命名管理方面,江西本次征求意见稿第四十二条提出:不得核准具有宣传或者暗示诊疗效果的名称,不得核准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医疗机构名称,不得核准“男子”、“男性”、“男科”等不属于医疗机构识别名范畴的名称。

男科医院乱象一直是被业内诟病的问题,各地的“男科医院”大多为社会资本办医。健康时报记者检所发现,以江西为例,还有“上饶市现代男科医院”“丰城现代男科医院”等。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此类医院命名皆不符合命民规范。

根据江西征求意见稿,一旦规范施行之日起30日内,都需要向发证机关提出更名申请,并完成《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变更登记手续。

名称必须必须与医疗机构类别或者诊疗科目相适应

江西省本次征求意见稿第四条提到,医疗机构名称必须名副其实,必须与医疗机构类别或者诊疗科目相适应。

类似现象在医院命名上也很常见。今年9月,河北石家庄一位读者向健康时报反映,石家庄蓝天中医院是当地的一家民营医院,看名字以为是中医院,打电话咨询后才发现是一家专做人流,治疗妇科病、男科病的医院。

健康时报记者致电石家庄市桥西区卫健委,医政医管科工作人员告诉健康时报记者,之前在调研的时候发现石家庄蓝天中医院存在这个问题,中医院开设的诊疗科目必须是以中医为主,如果一家医院达不到相应要求,就不能再称之为中医院了。今年,石家庄市中医药管理局也将会出台新文件,重新变更中医院校验、审批方式,修订标准。(王振雅、郝倩玉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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