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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收回扣超2000元将暂停执业,广西发布医疗反腐新规!

2020-12-26 21:42:12来源:健康时报网|分享|扫描到手机

(健康时报 靳佳丽 郭凤羽)12月25日广西卫健委发布了医疗反腐新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医生收回扣2000元即可处分并暂停执业,该规定自2021年1月起施行。

该规定对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出廉洁从业“十严禁”要求,处罚收受“红包”、回扣等违规行为6项措施,以及追究公立医疗机构及管理人员责任4种情形。

据悉,这是广西医疗卫生行业最严反腐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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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该新规出台的背景和具体细则定制的原因,广西卫生健康委直属机关纪委书记张超雄在12月26日接受了健康时报的采访,对规定作了进一步解读。

问:为什么会出台这个广西医疗卫生行业最严反复新规呢?

答:近几年来,广西扎实推进医疗卫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整治工作坚持刀刃向内、直面问题、堵塞漏洞,要完善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结合日常监管存在的薄弱环节,完善监管机制;落实“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严格保护和爱护医疗从业人员,努力为他们廉洁从业创造良好环境。

问:规定中的“‘红包’或回扣2000元”,为什么是2000元这个金额?

答:我们结合刑法规定,在未达到入刑标准前设定处罚红线,同时结合广西各地最低工资标准约1800元/月,以及参考其他省份的规定,确定了2000元的回扣标准额度。这是我们从严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反腐败工作部署、主动担当作为的具体表现,本次的新规定是目前广西最严格的一次。

问:如何定义他收受红包的行为呢?

答:医疗卫生从业人员利用工作之便,以各种名义索取、收受服务对象或其家属等相关人员馈赠的贵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且本人没有按规定主动退出,则定义为收受“红包”。但如果基于患者及其家属接受治疗心态的考虑,治疗结束后及时退回,也可不视为收受红包。若在未说明情况的条件下,收红包且超过了我们设定的退回时间(一般为五个工作日),则视为收受红包。考虑到特殊情况,比如长期住院患者,则允许医生在患者出院之前或病情稳定后,将红包退回给家属,我们也不视为收受红包。

问:红包的退回途径由哪些呢?

答:基本是两种渠道,第一种是原路返还,退给当事病人及其家属,一般由医院指定部门办理退回,也可由医务人员直接退;第二种是对于退不回去的情况,则统一交给医院的指定的部门,该部门收后做好登记,统一上缴国库。

问:如果不是现金红包,小礼物医疗人员可以收吗?

答:不可以收。对于礼物我们是这样考虑——如果礼物无法退回,能够变现的应当变现上缴,不能的则实物上缴单位。礼物变现过程要说明清楚,对于类似水果、食物之类难以变现的物品,则上缴单位,由医院统一处理。

(运营:孙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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