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张先生:我是一名有十多年高血压和脑梗的慢病患者,需要长期服用拜新同、贝特勒特、拜阿司匹林、硝酸地平。从患病到现在,开药一直是在石家庄市第三医院,医院只能开最多两个星期的药。国家卫健委要求慢性病一次可开12周药品后,我先后三次到石家庄市第三医院医院询问,工作人员和我说,最多只能拿一个月的。如果要开超过1个月的慢病药,需要去石家庄市医保中心申请(1年申请1次)。为什么石家庄市第三人民医院不履行国家卫健委的相关规定?请有关部门关注并解决下这个问题。
-
微信
因专业而信赖
-
微博
微健康,随时随地不随意
-
手机报
轻松看健康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