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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中国人寿“造假”,保险从业者揭秘

2021-03-03 09:22:59来源:健康时报网|分享|扫描到手机
阅读提要:2月24日,中国人寿嫩江支公司前员工张乃丹实名举报领导孙小刚存在虚列费用等违规违法行为以来,中国人寿陷入造假舆论漩涡。

(健康时报记者 谭琪欣)2月24日,中国人寿嫩江支公司前员工张乃丹实名举报领导孙小刚存在虚列费用等违规违法行为以来,中国人寿陷入造假舆论漩涡。

“保险可以说是天使的行业,恶魔在做,最近实名举报的揭露的不过是冰山一角。”刚从中国人寿离职不久的保险从业人员方文(化名)告诉健康时报记者。

根据全国银保监会数据,中国保险业“量”上已是保费收入突破4.5万亿元、资产总额突破600亿元的全球第二大保险市场。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精算研究所所长张琳教授告诉健康时报记者,虚列费用、虚假承保、虚假增员等都是老问题了。从“体量”上来讲,我国已经是保险大国,但从“质量”上来说,无论是保险深度、保险密度,还是保险市场的业务结构、市场环境,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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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中国人寿官网

中国人寿前员工实名举报,保险从业人员称只是“冰山一角”

2月24日早上,中国人寿保险嫩江支公司前员工张乃丹实名举报嫩江支公司总经理存在保费造假、骗保套钱、谋取私利等问题引发热议。3月1日,记者联系张乃丹,张乃丹表示,真相就是如此。

根据张乃丹的举报内容显示:长期以来,嫩江支公司“长险短做”骗保;虚假增员、虚挂人力套取公司奖励及费用;虚列费用,做假账套钱。嫩江支公司总经理每月都伪造客户签字冒领高价礼品,伪造客户参加公司客养旅游和其他活动的签字套取客养费用,编造各种支出理由伪造假凭证套公司钱,且公司每年有400多万元的费用去向不明。

“我们几个离职员工一直在关注这件事的进展,看了一下举报内容后,实话说,其实这些现象在保险行业一直存在,可能外行人看起来觉得触目惊心,内行人早已习惯且麻木了。”方文跟记者表示,“长险短做、虚假赔付、虚假凭证、虚假增员等,其实是稀松平常的事儿,特别是在大力推广的开门红销售季中。”

方文提到,刚刚过去的2020年是保险营销人员压力最大的一年,“这一行要么靠当个人代理卖保险,冲业绩,然后拿奖励升职位,二是自己不卖保险,拉好几个和你一样的人加入,组成自己的一个小团队,然后把他们挂到你的名字下面去,督促他们卖。2020年由于疫情,没法出去跑业务,业绩下滑得厉害,新的增员压力非常大,我离职前就不得已使用过身边人的身份信息,为了维持稳定,我会把我自己的保单签一两单在身边人名下。”

银保监会黑河监管分局:还会有一系列跟进的措施

记者检索发现,2019年黑龙江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黑银保监罚决字〔2019〕51号显示,2019年5月,中国人寿黑河嫩江支公司曾因虚列费用被黑河银保监分局连开4张罚单,被罚款10万元。其中,上述被举报的当事人孙小刚和鲁志纯均被警告并分别罚款1万元。中国人寿嫩江支公司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0万元。同年12月,黑龙江银保监局再开罚单,中国人寿嫩江支公司因虚列费用被罚款10万元,孙小刚因对虚列费用问题负直接责任,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2020年,张乃丹于个人微博发布举报内容,并因此与中国人寿黑河分公司对簿公堂。健康时报记者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文书显示,张乃丹所陈述的三项违法违纪内容,被查实了虚列费用一项。

3月1日,记者致电中国银保监会黑河监管分局,工作人员回应记者称,针对中国人寿被举报一事,后续还会有一系列跟进的措施。

2月24日事件发酵当晚,中国人寿回应外界称,公司对此事高度重视,已成立专门调查组赶赴当地开展全面调查。如调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随后,2月26日,银保监会相关部门对中国人寿被举报一事做出回应称,事件发生后,银保监会高度重视,要求黑龙江银保监局第一时间成立专项工作组展开调查。前期,针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黑龙江银保监局黑河分局对中国人寿黑河市嫩江支公司依法进行核查,对已查实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

银保监会还表示,黑龙江银保监局将举一反三,把核实信访举报与查处违法违规结合起来,全面排查中国人寿黑龙江省辖内相关业务,并根据查实的情况,对相关机构和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专家:保险行业乱象就像“慢性病”,根治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这些都是老问题了,作为保险公司,特别是大型寿险公司来说,应当有完善的内部的管理机制,对保险业务进行持续的管控,但实际上,此类关于保险行业乱象负面事件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发作一次,像慢性病一样,说明保险公司的内部的管理机制在执行落地上还存在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湖南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精算研究所所长张琳教授告诉记者。

在张琳教授看来,虚列费用、虚假承保、虚假增员等并不是新出现的问题,而行业内部的自我认识定位仍然不够清晰。一方面,保险行业应该是一个服务行业,而不是一个销售行业,保险公司的立身之本是保险企业与客户之间的“一纸合同”,是对客户的承诺,每卖出一个‘承诺’,就意味着要提供持续的服务,直到合同终止;另一方面,即使是商业保险,也要回归保障,为国民提供多层次的个性化的普惠的保障。

张琳同时强调,“在前期发展阶段,保险行业确实经历了原始的野蛮生长阶段,所谓的‘行业乱象’作为一种市场行为很难被根治,但近年来随着监管趋严,想长期地扎根于这个行业的从业人员,应该不会再冒造假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违反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执法机构的处罚中亦可窥见监管从严的趋势:2020年,银保监会全系统处罚银行保险机构3178家次,处罚责任人员4554人次,罚没合计22.75亿元。

2021年1月11日,大兴安岭银保监分局就虚列费用事宜,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兴安岭中心支公司负责人周德明予以警告处分,并处于3万元的罚款;

江苏银保监局开年第一张罚单就剑指永安财险套取费用:2019年4月至2020年4月期间,该公司将510笔合计保费金额141.75万元的车险直接业务虚挂在4名未与客户接触、未参与销售过程的个人代理名下,累计支付手续费28.45万元;

“从监管层面来说,可以看到银保监会一直在做,一直在学习,一直在提升,但应该看到,要形成从市场准入监管、公司治理监管、内部控制监管、保险交易行为监管等全链条监管并不止是银保监会一个机构的事,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呼吁监管应形成系统性的思维,加强多部门协同,这一块目前来看,还是存在一定的难度,需要更进一步的突破。”张琳说。

据银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保险业保费收入4.5万亿元,同比增长6.1%,截至2020年末,保险公司总资产23.3万亿元。

“总体上,保险行业已经摆脱‘野蛮生长’的原始阶段了,从行业的发展历程来看,现在它正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我们已走过了很长的路,但仍有很长的路要走。”张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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