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时报 邱越 刘晓旭)11月27日,健康时报记者在百度和某电商平台上搜索“暨大潇霖”,均已搜不到相关产品信息,但在该电商平台仍有“暨大冻干粉”“暨大科创烟酰胺原液”等带着“暨大”标签的化妆品正在出售。
11月16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停止经营“暨大潇霖”品牌等化妆品的通告》,“暨大潇霖”品牌系列化妆品被责令立即停止经营。
这些化妆品真的与暨南大学有关吗?健康时报记者对此进行调查。
暨南大学:山寨太多,已多次维权
根据《关于停止经营“暨大潇霖”品牌等化妆品的通告》,国家药监局责成辽宁、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暨大潇霖”品牌系列化妆品进行了调查。经查,“暨大潇霖”品牌系列化妆品标签上标示的生产企业广州暨创医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暨创)、大连铭宇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大连铭宇晟)、广东科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科玮)否认生产过该化妆品。
健康时报记者查阅了药监局官网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服务平台,暨大潇霖系列产品共涉及15款,包括暨大潇霖靓肤冻干粉组合-靓肤冻干粉+靓肤溶媒液、暨大潇霖寡肽修护精纯液等产品,备案的企业均为广州暨创、大连铭宇晟和广东科玮三家企业,目前这些产品备案目前已经全部被注销。
企业为何否认生产过相关产品?产品为何被注销?暨大潇霖与暨南大学究竟是什么关系?
记者致电暨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暨大潇霖’不是我们的产品,网络上很多带着‘暨大’两个字的美容护肤产品,数不胜数,但都不是我们学校的产品,我们已多次起诉维权,但山寨产品仍然不断出现。”
暨大仅有2个官方认证的品牌
记者发现,在某电商品台上虽然已搜不到暨大潇霖的相关产品,但输入关键字“暨大”,仍会自动弹出“暨大官方旗舰店”“暨大冻干粉”“暨大活细胞填充”“暨大干细胞”等多个搜索选项,在具体的产品页面中,有些产品的介绍还明确带着暨南大学的校徽标志,并写着“正宗暨大”的字样,底部还有一行小字:“只有暨南大学生物工程研究所才是真正暨大冻干粉研发单位”。
对此,暨南大学生命学院工作人员表示,暨南大学的确有研发过冻干粉、精华液等产品,但从未冠以“暨南大学”或“暨大”等相关标识,目前市面上只有“丽普司肽”和“青春发现”两个品牌是有暨南大学官方认证的,但在网络销售平台上并没有刻意强调“暨大研发”等字样。“这些只是我们学校的副产品,并不是主要工作,不可能动辄冠上暨大的名号,一般大肆宣传‘暨大研发’的化妆品,往往反而是山寨的。”
此外,该工作人员还提醒:“我们学校是最早做干细胞相关研究的,但是国家药监局相关部门已经明确规定,干细胞是不能用做美容相关的。如果网上有卖干细胞相关美容产品,应该是买到假冒伪劣产品了,至少不是正规产品。”
“网上还有不少产品都标注了暨大XX生物科技研究中心、暨大XX研究所等,但实际上我们根本没有这些机构。”该工作人员说。
记者通过查询暨南大学官网发现,暨南大学所属的生物医药相关的科研机构包括以下4个:生物医药研究院、生物工程研究所、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医药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协和医院、广州大学等也均曾遭“碰瓷”
被“碰瓷”的并不止有暨南大学。
在某电商平台上,销售名为“协和维E乳”产品的商家有数十家,还有一家名为“协和旗舰店”的商家主打产品就是“协和维E乳”,其文字介绍显示:“网红维E小白瓶,累计热销100w+瓶。”
11月26日,记者来到北京协和精细化学制品有限公司协和大药房。据北京协和精细化学制品有限公司官网显示,该公司为北京协和医院的全资企业,主要生产和销售由北京协和医院研制的系列护肤化妆品。
记者向药房工作人员求购协和维E乳,工作人员表示:“那不是我们的,我们只有协和硅E乳。”
协和大药房在售的日化产品,邱越摄。
其实,早在2009年北京协和医院就曾发布过“打假”声明,称医院唯一授权研制生产的化妆品商标并非“协和”,而是“精心”。
图片源自北京协和精细化学制品有限公司官网截图。
据南方日报此前报道,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今年9月在广州九口山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销售的“北芙美白滋养身体乳”化妆品的包装盒上标有“中山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技术支持”字样,而该产品生产过程中,与其标签所述中山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并无直接关系。
南方都市报还曾曝光多款虚假联名高校的化妆品:一款号称“由南方医科大学药学院提供技术支持”的“何首乌发根精华套装”所谓的“南方医科大学研制”是虚假宣传;另一款分型祛斑霜声称由广州大学与诺贝尔奖团队共同研发的专利技术,主打亮白修护功效的冻干粉则是由广州大学生物工程研究所直接研发,对此广州大学相关负责人回复称:“目前学校没有自行研发并已入市的功能性化妆品。”该负责人还表示,“广州大学生物工程研究所”并没有参与校内科研机构认证,因此该研究所没有在校内科研机构之列。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黄辽希律师指出,未经相关医院或高校授权而在化妆品包装上标注医院/高校名称(简称)字样,或在该化妆品广告中以该医院或高校名义进行宣传,都属于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违法情形。此外,化妆品应依法注册或备案,消费者可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询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
“如化妆品生产企业存在上述‘碰瓷’违法行为,或未依法对化妆品进行注册/备案,违法企业和相关人员将面临《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黄辽希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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