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海关总署官网连发3个公告,对俄罗斯、印度尼西亚、缅甸各4家生产企业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因在进口产品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产品涉及冻鳕鱼、冻鮸鱼和冻黄姑鱼。
通报称,因从进口自俄罗斯2批次冻太平洋鳕鱼的7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俄罗斯生产企业Cо。 LLC “Narody Severa”(注册编号为CH-192)和Oktyabrskiy-1 Co LLC fish plant NO.2(注册编号为CH-734)的产品进口申报1周。
因从进口自印度尼西亚1批次冻鮸鱼的1个外包装和1个内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印度尼西亚水产品生产企业CV。 BUANA ARTOMORO(注册编号为CR 065-16)的产品进口申报1周。
因从进口自缅甸1批次冻黄姑鱼等的1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缅甸水产品生产企业MYANMAR CNFC Co。, Ltd(注册编号为YGN/122/MCNFC/DOF)的产品进口申报1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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