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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隔离费该不该由个人出?

2020-03-08 23:41:31来源:健康时报网|分享|扫描到手机
阅读提要:隔离费用要不要免费、如何定价和谁来分担等,需要把握一个度,并向社会公开和接受监督。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任璇 )近日,两名火神山医院建设者被代收隔离费的事情引起网友关注。3月8日浠水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通告称,收取隔离费行为错误,钱已返还并向当事人道歉,而涉事的党委委员、副镇长马某被免职。

事情虽然得到了解决,不过很多人在问,类似的隔离费用到底应该谁出呢?会不会这起事件中,是因为“火神山医院建设者”的身份特殊,才引起关注和解决?酒店集中隔离,费用该由谁出?

建筑工人王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谈到,自己咨询黄冈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得到答复是不需要交隔离费,由财政兜底;而浠水疫情防控指挥部表示必须要交隔离费。此外,收费标准本来是200元/天,经一番讨价还价后,变为150元/天。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查阅《浠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挥部通告(第24号) 》中提到,省外和省内回浠人员隔离费用,全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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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马亮在接受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采访时表示,《传染病防治法》仅针对甲类传染病规定了隔离措施,并不适用于新冠肺炎。因为一来防治法中目前还没有列入新冠肺炎,二来国家卫健委发布将新冠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管理,国家卫健委的发布也不具备法律效力。因此这部分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不难看到,各地政府对隔离费用谁来出的问题,规定不一。

“收费是可以的,但从管理角度而言,收费过高反而不合适,而且在执行过程中也要考虑到特殊的、有贡献的群体,比如援建武汉的工人、驰援武汉医护人员,他们都是为防控疫情做出贡献的人,这时候收取隔离费,容易产生负面影响,我觉得是不可接受的。”马亮说,“现在防疫期间,参与隔离的酒店、宾馆等场所压根就没生意,还要负担水电费和房租费。政府临时征用这些场所,也为其提供了营收机会,此时按照平时价格收取食宿费也并不合理。当然,如果完全免费提供隔离服务,也不排除有人会蹭吃蹭住。”

马亮教授表示,隔离费用要不要免费、如何定价和谁来分担等,需要把握一个度,并向社会公开和接受监督。马亮教授建议,首先,最好从省级层面上有一个总体的统筹、通盘考虑,比如隔离费由哪一级财政来承担,然后市和县级市去具体执行政策,并且做到“就高不就低”,即尽可能的减免。“就说应该有一个标准,不能超过这个标准来执行,当地的政策可以在这个标准上在制定。”

相关部门不妨尽快就集中隔离费用的定价和分担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为各地政府制定和执行政策提供依据。隔离费用的分担包括政府、隔离场所、企业和个人四方,不妨按照政府拿大头、个人拿小头的分担原则,尽可能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

其次,在隔离方面操作上要讲灵活性和和分级管理。地方政府在制定隔离计划时,也不妨为隔离人员提供一定的选择空间。比如有人可以负担起五星级酒店,也希望有这样的住宿条件;而有人可以接受普通宾馆的住宿条件,也觉得价格合适。此外,还有一些疫情期间做出贡献的群体,应该为其提供免费隔离服务。

最后,隔离费用方面一定要向社会公开和接受监督,定价是多少、多少人入住隔离,否则容易产生一些垄断、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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