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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跃华非法行医问题,当地卫生部门回应

2020-03-03 17:41:04来源:健康时报网|分享|扫描到手机
阅读提要:3月1日,湖北省卫生计委综合监管局发布了《关于李跃华、张胜兵治疗新冠肺炎等相关情况的调查报告》。调查结果初步显示,在新冠肺炎期间,李跃华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医师执业证书);非法行医、虚假宣传等行为,建议责成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查处。

(健康时报记者 王永文)3月1日,湖北省卫生计委综合监管局发布了《关于李跃华、张胜兵治疗新冠肺炎等相关情况的调查报告》。调查结果初步显示,在新冠肺炎期间,李跃华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医师执业证书);非法行医、虚假宣传等行为,建议责成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查处。

“我们已经给武昌和江汉区发了协调函,有一个初步的调查结果稍后会公布。”3月3日上午,武汉市汉阳区卫健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健康时报记者,李跃华的诊所是在汉阳区注册,如果医疗行为发生在汉阳区,当地相关部门就会依法查处。但一些医疗行为发生在其它区域,例如对那位副厅长的诊疗行为发生在武昌区,还有一些在江汉区,需要多地相关部门联合调查,初步结果以官网公布为准。

另外,上述文件在其它事项中建议有关部门审查李跃华持有发明专利的详细情况。

“目前还没有看到审查李跃华持有专利情况的相关文件,具体要问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北知识产权局一位值班人员告诉健康时报记者,对于李跃华持有专利的审查,省局没有相关权限,专利的审查、批准都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部门负责。

健康时报记者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查询了解到,李跃华申请的专利名称为“一种穴位注射剂”,申请号为201110136639.9,获得授权时间为2013年2月27日。

“发明专利的有效期一般为20年,审查主要考虑该专利是否属实,是否还在有效期内等问题。”一位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的业内人士告诉健康时报记者,李跃华持有专利授权在2013年,目前应该还在有效期。

据《经济日报》的相关报道称,专利只需证明这是发明人的新发现新成果,专利局不负责检查这个发明是否有医疗效果,注射剂是否有疗效需要经过药品监管部门许可。

记者就李跃华持有专利的相关情况致电国家知识产权局,截至发稿,电话提示是占线中。

(运营:韦川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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