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位张女士在乘坐飞机过程中因胃部不舒服呕吐,呕吐物带有大量鲜血,后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张女士的家属认为,航空公司没有及时迫降(备降)、没配备专业急救人员等,导致张女士病情恶化治疗被延误,丧失了最佳抢救治疗期导致身亡,将航空公司起诉到法院,索赔67万余元。对于起诉,航空公司辩称,张女士死亡是自身健康状况造成的,公司不应承担责任,依据医院出具的《24小时入院记录》中载明内容可以看出,张女士自身长期患有胃部疾病,其身亡系自身疾病原因造成,与航空公司无关;并称航空公司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范进行了救助,不存在操作失误。综合自北京青年报、新浪微博、家庭医生在线
@上帝在倾听:在飞机上,如果发生胃出血这种急症,基本很难救回来了。
@谁明白谁的深爱:我们这儿有个真事,客车到站发现一乘客死了,最后赔偿了五万。
@翼尖小翅:支持家属起诉的权利,同时更支持司法机关依法审理。
@Tracy是学霸:航空公司所说的迫降指的是飞机因自身原因无法按照运营标准规范实施的降落,一般情况下发生机械故障或者机体严重损害才会实施迫降。备降指的是因目的地机场不符合降落条件或者飞行途中发生需要降落的其他情况,选择就近符合条件的机场降落。这完全是两个概念,适用情况不一样。文中说迫降并不专业。
@CloverHwang:失去亲人的心情可以理解,索赔金额也不算离谱。但有如此重病在身还强行乘机,说小一点对自己的生命太不负责任了。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院感染管理科副主任医师陈祖辉:患以下几种疾病者,不宜乘飞机:1.高血压、冠心病、心肺功能不全及6周内有过心梗和心绞痛史等严重心血管疾病。2.癫痫、中风。3.严重的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哮喘、肺气肿、急性肺炎及重度肺纤维化病变等呼吸系统病变。4.严重贫血。5.严重中耳炎、鼻窦炎,近期做过中耳或鼻腔手术;耳咽管、鼻窦孔阻塞及严重视网膜炎、视网膜剥离、青光眼。6.耄耋老人和新生儿。7.高空恐怖症。8.上消化道出血,在出血停止3周内不宜乘坐飞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