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民医院肝脏移植和肝胆胰腺外科主任陈国勇指出,药物性肝损伤通常发生在用药后1~4周,其表现与肝炎大致相同,常常不能被发现或不被确诊。
口服药物由胃肠吸收后进入肝脏,如果不规范用药或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药物性肝损伤。其典型症状表现为疲乏、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尿黄等,有的患者首发症状还有发热、皮疹、皮肤瘙痒。
为避免和减少药物伤肝,应避免超剂量服药和疗程过长,避免频繁用药或多种药物混合使用,避免各种诱发药物性肝损伤的因素,比如空腹服药、饮酒后服药。用新药物时应定期查肝功能,监测不良反应发生情况。(贾庆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