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5月20日是全国学生营养日,“全面、均衡、适量——培养健康的饮食行为”是今年营养日的主题。现在,孩子不仅吃得好,还越吃越营养、越科学;可几十年前的孩子们就没这么幸运了。本期摘录了季羡林、单田芳和王刚的自传,咱们来看看二十年代、四十年代和六十年代的孩子们都吃些什么。
季羡林:
卖花生赚钱
关于我自己,还能回忆起几件小事。首先,我做过一次生意。我住在南关佛山街,走到西头,过马路就是正觉寺街。街东头有一个地方,叫新桥。这里有一处炒卖五香花生米的小铺子。铺子虽小,名声却极大。这里的五香花生米(济南俗称长果仁)又咸又香,远近驰名。我经常到这里来买。
我上一师附小,一出佛山街就是新桥,可以称为顺路。有一天,不知为什么,我忽发奇想,用自己从早点费中积攒起来的一些小制钱(中间有四方孔的铜币)买了半斤五香长果仁,再用纸分包成若干包,带到学校里向小同学兜售,他们都震于新桥花生米的大名,纷纷抢购,结果我赚了一些小制钱,尝到做买卖的甜头,偷偷向我家的阿姨王妈报告。这样大概做了几次。
我可真没有想到,自己在七八岁时竟显露出来了做生意的“天才”。可惜我以后误入“歧途”,“天才”没有得到发展。否则,如果我投笔从贾,说不定我早已成为一个大款,挥金如土,不像现在这样柴、米、油、盐、酱、醋、茶都要斤斤计算。我是一个被埋没了的“天才”。
《季羡林自传》 季羡林 当代中国出版社
单田芳:
吃米饭犯法
1942年真是个多事之秋。我突然发现形势逐渐紧张起来了,市面上凡属工业用品比如橡胶制品、金属制品都严加控制,凭票供给,老百姓不准吃细粮,比如大米白面包括小米,谁要违犯了就属于经济犯,要受到严厉的惩罚。
有一次我家偷着吃大米饭,事先把门关好,把门插死,刚一掀锅,突然听见有人砸门,我的大师姐月梅平时挺笨,这会儿“机灵劲儿”上来啦,顺手把门给打开了,结果进来的是派出所的警察。可能他发现大晌午的这家关上门干什么?肯定有背人的事!这才砸开我家的门,顿时我家里的人全傻眼啦!
这小子顺手把锅盖掀开,一看是白花花的大米饭,他把锅盖一摔,回头问我父亲:“你敢吃大米饭?你知道这是经济犯罪不?”我爸赶紧说:“我这是凭票买的!”这小子又说:“放屁!票证刚发下去,还没开始供给呢!你敢瞪眼撒谎?走!跟我到派出所去!”
我妈脑袋反应挺快,顺手掏出几张票子塞到警察的裤兜里说:“先生,你高高手吧,这大米是我们过去吃剩下的。”这伪警察把钱掏出来往地上一扔,还真有点铁面无私的样子:“废话少说,有话到派出所去说去。”说着扯着我爸的膀子往外就拽!多亏这时我们邻居正好进来,他是奉公队大队长,与派出所的人混得贼熟。他伸手把那警察给拦住了:“老弟,都是自己人,算了吧。”他把地上的钱捡起来又塞到警察的兜里,对我父亲说:“以后当心,吃大米饭可是经济犯。”我们这才解了围。
《言归正传》 单田芳 中国工人出版社
王刚:
菜团是美食
我和不少同龄人,还有上一辈的人,一提起“挨饿”这个字眼儿,便会心照不宣地想起那三年。1960年正是最难熬的时候。我那会儿还小,哪里晓得这些,只知道饿肚子难受。好在不是我一个人饿,我爸妈妹妹也饿,认识的人都饿。中国人自古“不患贫,患不均”,俗话说:“天塌大家死,发水也不淹我一家子。”于是饿得无恨,饿得坦然。
不过那时普通老百姓难得有馒头吃,我们家能吃菜团子是幸运事,更多的时候是高粱面——带着高粱壳儿磨成的,产量是提高了,但极难消化。于是,常听到如厕的人哼哼唧唧,痛苦的景况不忍回睹。我依稀记得那年非体力劳动者每月粮食定量是27斤,重体力劳动者42斤,而其中绝大部分是粗粮。要是现在,恐怕吃不了那么多。可当时,除了粮食,再少其他,鱼肉蛋甚至蔬菜皆凭票证供应,于是这点粮食就成了人们摄取蛋白质维生素等营养的最主要来源。
如今见面儿说谁“胖了”,尤其对年轻女士说这话,她会不安。而在那个年代,你想胖也胖不起来。胖了闹不好会遭人猜忌。那时若有谁胖了,多半是“胖”(读阴平音)了,即浮肿了,小腿一按一个坑,那可不是好事,是病。
我那时瘦得可以,瞅着跟“人灯”似的,和后来从荧屏或杂志上见到的非洲饥民相差无几——我妈抱着我妹领着我在长春胜利公园拍的那张照片,后来让我撕了。原因是我的第一个恋人要看我儿时的影集,我嫌那模样丢人。
《我本顽痴》 王刚 江苏文艺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