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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收费差异大,陈香美建议统一

2021-03-09 16:54:43来源:健康时报网|分享|扫描到手机
阅读提要:“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是尿毒症最主要的治疗手段,但我国各地区的收费标准却差异巨大。以单次血液透析收费为例,广东省约700余元,而山西省仅仅350元。”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解放军总医院肾脏病医学部学术委员会主任陈香美告诉健康时报记者,“2012年尿毒症进入大病医保,极大缓解了患者支付压力,但现行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仍存在一些问题。”

(健康时报记者 刘玫妍)“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是尿毒症最主要的治疗手段,但我国各地区的收费标准却差异巨大。以单次血液透析收费为例,广东省约700余元,而山西省仅仅350元。”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解放军总医院肾脏病医学部学术委员会主任陈香美告诉健康时报记者,“2012年尿毒症进入大病医保,极大缓解了患者支付压力,但现行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仍存在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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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香美院士

陈香美院士表示,现在我国多数省市血液透析采用打包收费,即无论采用何种治疗技术和耗材,均采用统一费用标准。这限制了高质量血液透析技术和耗材的应用,从而影响患者并发症治疗效果及长期生存。而且,即使患者自愿通过自费方式选择高质量血液透析技术和耗材也很受限,因为目前的医保规定了医保患者的自费比例,从而使得患者无法采用高质量血液透析技术治疗。同时,医护人员的医疗服务收费缺乏或低下,没有体现医护人员的价值。

依据全国血液净化病例信息登记数据,截止到2020年年底,我国接受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的尿毒症患者已经80余万,患者数量居世界第一位。上述问题直接影响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治疗水平,影响患者生存质量和长期生存。

对此,陈香美院士建议,废除血液透析打包收费规定,按照医事服务费加上实际耗材使用费用的原则,制定国家统一的血液净化收费栏目,使医护人员能够按照患者病情选择血液净化治疗技术和相应耗材。制定国家统一的血液净化耗材收费的指导意见,并依据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形成血液净化的收费标准。

调整医保患者自费比例的规定,将选择高质量血液净化技术治疗的权利归还于患者。明确医保承担的费用范围,允许经济条件较好的患者可以通过自费形式,选择高质量的血液净化技术和耗材。

此外,依据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制定血液净化的医事服务费标准。应增设腹膜透析患者随访费与培训费,促进医疗机构开展腹膜透析,满足边远地区尿毒症患者的治疗需求,并且增设血液净化操作治疗费等,突出医护人员服务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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