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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的救命钱岂能一骗了之?多起骗保案曝光,涉及多家医院

2021-02-28 12:28:46来源:健康时报网|分享|扫描到手机

(健康时报记者 孔天骄)借用职工、居民、学生医保卡虚假住院;没病变“脑梗”伪造病历、降低标准住院、虚计费用……多种手段骗取老百姓的救命钱。

近一周以来,多地医保局公布了2021年第一批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涉及“辽宁省锦州市锦京医院欺诈骗保案”、“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坡春望医院欺诈骗保案”、“江苏省连云港市朱某某欺诈骗保案”等。

各级医保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联动配合,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2月19日,我国首部医保监管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公布,重罚骗保行为。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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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医院“病人”多是健康的老人,有人一年免费住院多次

“听村里人说,可以去县医院免费检查身体,免费住院。”就这样,很多人去医院检查后,即使身体没有大问题,也留在了医院。去年12月,在安徽太和多家医院骗取医保事件中。安徽太和多家医院利用“免费”套路拉拢无病或轻症老人住院,骗取医保基金。

“我当时并没有病,是为了陪伴自己的哥哥,医生建议我和哥哥一起办理住院手续,能够免费体检。”张远(化名)曾告诉记者,很多人没有病会被写成有病。在安徽太和多家医院骗取医保事件中,没病被写成“脑梗”,有人一年免费住9次院。在医院里的“病人”大多是身体健康的老人,享受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他们住院一周左右,即使花费数千元,医院也只收取200元甚至免费。

进行骗保的行为多种多样,如利用“包吃包住、免费体检、车接车送”等名义或者通过“有偿推荐”等方式,诱导不符合住院指征的参保群众住院等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采取挂床、冒名顶替等手段,对实际未住院治疗的患者,通过编造诊疗项目、伪造医疗文书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真是太坏了,本来是为民的好政策,却被一些人拿来赚钱牟利。骗取老百姓的救命钱。”家住辽宁省锦州市的王林(化名)告诉健康时报记者,王林是看到国家医保局最新曝光的9起案件后,回想起来曾经就医时的点滴。

“2019年,我78岁的父亲突发心梗,连夜到市医院进行手术,装了两个支架,医生说术后需要在医院住院两周,然而这一住就是一个月。”王林告诉记者,“两周后,医生告诉我们,由于有一项指标不稳定,需要再住一周。”王林解释,“我每天陪着父亲,看着他身体一天天变好,怎么会有问题呢,但没有办法,继续住院。”

“三周后,医生说可以继续再住一周,理由是患者没有大问题,在医院医生可以随时监测患者情况。”王林后来发现,心脏支架手术后一般5天就可以出院,而他父亲住了一个月。

黑龙江省一位市级医保局工作人员告诉健康时报记者:“像安徽太和管吃管住、免费体检、车接车送,让一些无病或者轻度症状的人入驻医院,这种明目张胆的情况现在很少见了,现在国家打击骗保力度增强。”

因骗保被罚百万以上,涉及多家医院

2月24日,《国家医保局曝光台2021年第一期曝光典型案件(9例)》其中包括“辽宁省锦州市锦京医院欺诈骗保案”、“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坡春望医院欺诈骗保案”、“江苏省连云港市朱某某欺诈骗保案”等。

在辽宁省锦州市锦京医院欺诈骗保案中,锦京医院院长黄某某伙同医院内外多人通过借用职工、居民、学生医保卡在锦京医院医保系统刷卡办理虚假住院,骗取医保基金2906083.15元,全部违法资金被追回并返还医保中心基金账户。黄某某,锦京医院院长,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除此之外还有对其他涉及此事的人员进行处罚。

在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坡春望医院欺诈骗保案中,长沙市望城坡春望医院副院长李某某、院长兼法人刘某某等人存在在药品、化验检查、中药封包治疗等方面骗取医保基金共计人民币4253947.38元。涉案人李某某、朱某某已分别向长沙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退还违法所得,违法资金也已返还长沙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处刘某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处李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

除此之外,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七里坪镇中心卫生院国医堂曾某某欺诈骗保案,七里坪镇中心卫生院国医堂(康复治疗科)员工曾某某于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5月25日,通过伪造病历文书方式骗取医保基金;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参保人员杨某某欺诈骗保案,参保人杨某某存在通过故意伪造3张住院发票准备医保报销的事实,涉嫌骗取医疗费用15.5万元。

2月18日,重庆市医保局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了2021年第一批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涉案单位有重庆东大肛肠医院、重庆芳华医院、重庆永荣矿业有限公司总医院、开州区九龙山镇青云村卫生室、九龙坡区陈玉诊所、九龙坡周宜新诊所、奉节县岩湾乡卫生院医生何某等几家医院、诊所及医务人员。

“医院骗保屡禁不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监管制度体系不健全、约束机制不完善等客观因素制约,也有参保群众和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主观认识方面的问题。”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司相关负责人介绍。

医保监管新规来了,骗保凛冬将至

各级医保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联动配合,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此前引起社会关注的太和骗保案有了新进展。2月18日,安徽省纪委称阜阳市太和县委原书记杨波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处分。

黑龙江省市级市级医保局工作人员告诉健康时报记者,“国家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骗保问题,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欺诈骗保行为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未来医保监管将越来越趋于严格。”

2019年12月5日,国家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胡静林在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在线访谈时称,“医保资金作为老百姓的救命钱,针对屡禁不止的骗取医疗保障基金问题,国家医保局的态度是:严肃查处!”

诱导住院、虚假住院……这些骗保行为将被严查!2020年12月1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集中打击诱导住院、虚假住院等欺诈骗保问题。

2月20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施子海指出,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应加大对欺诈骗保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重罚骗保行为。我国首部医保监管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政委秦运彪表示,下一步,公安机关将会同医疗保障部门,部署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打击整治各类医保诈骗犯罪,坚决遏制案件高发多发态势。明确要求医保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定点医药机构若有分解住院、挂床住院等情形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约谈有关负责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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