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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1年10月19日> 总第1833期 > 01 > 新闻内容
真控烟就得法律来撑腰
  健康时报特约评论员 邓海建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9日  查看次数:  
 
  全国首例室内公共场所控烟环境公益诉讼案胜诉!近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经营某商场的三被告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服务功能损失费用共计140万元,并在国家级媒体及河北省省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道歉。
  这起诉讼案,简单说,就是河北一商场设置了室内吸烟室,且与母婴室、儿童活动室、卫生间、洗手间等相邻,疑似导致吸烟室外未成年人和孕妇等身心健康受到烟草烟雾的侵害,于是,环保组织联手将商场运营方告上了法庭。
  一审判决,很有看头。
  这份判决之所以备受关注,在于其基本厘清了两个争议点:一是室内环境受不受法律保护?根据《环境保护法》第二条规定,环境不仅包含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自然因素,也包括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二者是统一的总体。换句话说,别把室内环境不当亟待珍视的健康环境。二是案涉商场设置吸烟室是否侵犯了公众的身体健康权?该法院认定,案涉商场设置室内吸烟室不可避免地对室内空气质量和公众身体健康造成了危害及健康风险。虽然人群不特定,但伤害板上钉钉。
  140万元的罚单看起来比较“解气”,背后的民心逻辑,无非还是控烟这件事,知易行难、路阻且长。
  前不久,国家卫健委和世卫组织驻华代表处共同发布《中国吸烟危害健康报告2020》。报告显示,我国吸烟人数超3亿人。目前全球烟民数量超过13亿人,中国占比为23%。另有数据显示:2020全年,我国烟草行业税利总额已达1.28万亿元左右,其中上缴金额达1.2万亿元,两个数据均创造出了“新高”。很难说,随处可及的的吸烟室,究竟为以上数字做了多大的贡献。
  吸烟室的处境是控烟的寓言。去年,深圳卫健委专门发文,点名批评深圳机场内设“豪华吸烟室”,指出其在室内公共场所设立吸烟室,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控烟条例》。这一话题迅即登上微博热搜,引发广泛讨论。不过,室内控烟的边界在哪里?很多城市可能还是笔糊涂账。深圳要求经营者或者管理者设置吸烟点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室外区域;(二)不得靠近人群密集区域和行人必经的主要通道。按照这两个要求,室内不可能设立吸烟室。
  控烟,应该是刚性的底线,是靠法律来约束和规制的责任,而不应该“和稀泥”成高级的文明行为。罚款多少当然是手段,控制吸烟才是真正的目的。这些年来,地方控烟条例语出多门,执罚案例松紧不一。河北保定的这则案例,起码重申了一个常识:室内吸烟室,并不能阻断二手烟的危害。。一句话,真控烟就得法律来撑腰——取缔室内吸烟室,让人们自由地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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