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版
返回首页
发刊日期:2020年05月08日> 总第1694期 > 10 > 新闻内容
十类药不再列入医保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08日  查看次数:  
  4月29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十类药品不再纳入《药品目录》。主要包括:1、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2、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3、保健药品;4、乙类OTC药品;5、破壁饮片、精制饮片等对标准饮片进行再次加工的饮片;6、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7、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8、纳入诊疗项目收费的诊断试剂、检验试剂等;9、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10、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
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网易新闻
@ZZZ:赞同!这些早应该调出医保,让有限的医保钱真正用于医疗。还有,针灸、推拿、差价大的滋补中成药已被滥用、套用,强烈建议也退出医保。
@晓晓:滋补药品不纳入医保是欠妥,应该因病而定!
@景明:10类药品不能享受医保报销这个只是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0年5月12日前提出意见和建议。
@日月经天:能真正治病救命的药不管价格高低都应纳入医保。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