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起,北京、广东、江苏、天津等多省市零售药店在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时实行登记报告制度。
健康时报记者走访北京市通州区一家药店,售药窗口贴有“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感冒发热、咳嗽、呼吸道疾病等药品一律实名登记”的提示。一位女士想买感冒药,但由于没有带身份证只好离开。记者以患儿家长的身份到另一家药店购买儿童发热药美林时,药店工作人员表示,体温异常者应先到医院就诊,如果想购药也要携带身份证登记。
“此举主要是为了将疑似患者分流至医院就诊,从而严控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告诉健康时报记者。现在全国多地已实施发热患者先要到发热门诊进行筛查的措施,但有一些患者为了隐瞒病情或怕麻烦会先自行吃一些退烧药,再到相应的科室去就诊,这些都是潜在的安全隐患。实际上,有发热症状的患者或是有疑似接触史的人群,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对自身与家人都是一种保护。